社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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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19 09:20:33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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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30日至6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人力社保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8月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力社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人力社保局党组严格落实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高度,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凝聚整改共识。通过组织动员部署、集中学习讨论、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进展督查会等多种方式,进一步统一思想,引导系统上下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严肃认真对待、诚恳虚心接受、客观深入剖析、坚决彻底整改。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程监督,强化检查督导,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位,整改任务按时保质推进。三是坚持“严”“快”“实”结合,狠抓整改推进。研究制定《中共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列出4个方面25条专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具体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各责任单位对照《方案》要求,加强研究、细化举措,全力推进整改。

巡察反馈后,及时对25个问题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完成整改24个,整改率96%。在巡察整改中,提醒谈话2人次,批评教育6人次;新制定制度7项,修改完善制度10项;清退款项2.685万元。

一、关于“落实中央‘六稳’‘六保’指示精神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加快落实人社助企纾困政策。全面梳理现行涉企就业创业政策,认真分析未及时兑现的原因,加快兑现进度;召开区县人力社保局就业人才工作会议,将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兑现情况纳入区县人力社保系统年终考核指标。

(二)牵头推进落实就业创业工作。确定9月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广泛宣传涉企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开展预算编制培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对因自动放弃、不能提供有效账号、发放时企业已无参保人员等原因不能享受社保费返还的企业进行公示,提高补贴申报工作效率。

(三)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人社“5A”经办模式,制定下发《湖州人社业务下延就近办工作规范(试行)》;加快政务2.0建设,完成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试点;开展窗口单位业务技能岗位练兵比武活动,完善窗口业务满意度抽查回访制度。

二、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提升政府治理效能’指示精神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厘清湖州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职责,完成委员会成员调整工作。主动与市医保局对接,谋划成立市医疗保险监督委员会。

(二)加强社保金保值增值监督。认真学习研究《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文件精神,主动向市财政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三)加快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推进劳动监察、仲裁入驻区(县)矛调中心,强化“1+N”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夯实劳动纠纷治理基础。编印劳动用工体检速查手册,加强劳动用工监管力度。制定出台《优化新业态劳动用工服务的实施意见》,开展劳动关系政策宣讲,优化新业态劳动用工服务联席会议机制。

三、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完善“三重一大”制度,修订《市人力社保局党组议事规则》。

(二)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完善加大青年人才留用激励”相关政策措施。

四、关于“推进人力资源服务存在不足”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加强人才留用问题研究。出台《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青年人才留用激励政策措施。

(二)开展精准人才招聘。调整工作方式,精准对接院校和企业供求信息,努力做到供需匹配。

(三)发挥人才中介作用。拟定10家工作基础扎实的人力资源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参与人才招引工作;发挥浙江校友邦、哈尔滨龙江学子平台等第三方线上平台优势,用网络招聘弥补组团外出招聘不足问题。

五、关于“工作作风存在不深不实现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严格信息查询核对把关。加强与两区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企业沟通联系,妥善解决“违规向失信企业发放稳岗补贴和向国企返还社保金”问题。

(二)加强下属单位内部稽核。扩大稽核范围,将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就业创业补贴、就业专项资金等项目纳入稽核范围,重点对企业稳岗返还、大学生招引等工作开展稽核。加强稽核工作流程管理,按月出具《稽核报告》。

六、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修订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评审费发放的通知》,规范评审费发放程序,严肃财经纪律。

(二)从8月起,局机关纪委参与监督人才评审监督工作。

七、关于“干部队伍日常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制定出台《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将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二)开展经常性教育。“湖州人社先锋”微信号定期推送廉政资讯、警示教育案例,对各支部每月“党纪教育一刻钟”开展情况集中检查。

八、关于“主动担当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激发部门活力。优化窗口设置,实现窗口受理与业务科室经办实时互通,并安排年轻干部、业务骨干到窗口一线办公;开展部分中层科级干部选拔和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加强集中警示教育,利用“党纪教育一刻钟”,用发生在身边的腐败案例进行集中教育。

(二)加快推进市民卡建设工作。加强协调对接,完成市民卡核心平台建设,加快落实市民卡卡面变更申报备案和技术对接工作。

九、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规范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相关程序。认真学习研究《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格执行票决制、党组书记末位表态等规定。

(二)认真排查部分干部兼职情况。下发《关于开展社团兼职及因私出国(境)情况自查“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干部一个社团兼职不超过2届、一个干部兼职不超过一个社团”等规定。

十、关于“党建工作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规范机关党务工作。严格党员发展流程,组织开展系统党员干部培训,学懂弄通党员发展、党费测算等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设效能机关建设模范机关的工作方案》,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

(二)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对长期脱党人员按规定予以处置。

十一、关于“上一轮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针对存在“文字整改”问题,出台局内部《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针对“经费下沉情况仍然突出”问题,积极与市财政局进行沟通协商,争取支持。成立雷博中心、雷博公司、浙北人力等三家公司整合专班,基本完成三家公司整合提升工作。

(三)针对“超比例使用外聘人员整改不到位”问题,及时向市委编办报告请求给予支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破解历史遗留问题。

(四)及时化解整改不彻底问题。坚持立行立改,追回“两头享受工作餐费”和“南浔办事处超发工作津贴”;实行经办人和监督审核人员分离,完善内控管理机制。

下一步,市人力社保局党组将深入贯彻,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形成整改落实长效机制。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继续深挖问题根源,突出整改实效,不断深化和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对已经整改并要求长期坚持的,适时组织检查,防止老问题反弹;对需要持续落实的,做到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二是加强党的建设,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始终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原则。三是坚持挺纪在前,持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督促党员干部牢记道德高线、接受法纪约束、按照规矩办事。进一步强化“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深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权力制约机制,扎实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切实增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2398709;邮政信箱:湖州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宣人事处,邮政编码:313000;电子邮箱:531611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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