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2020年杭州市企业在职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
根据最新的社保基数上下限,杭州市单位在职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比例为:
(基数单位:元)
以缴费基数下限计算应缴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养老保险个人承担的费用:3321.60元×8%=265.73元
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个人承担的费用:3321.60元×2%=66.43元
失业保险个人承担的费用:3321.60元×0.5%=16.61元
个人承担的总费用:265.73元+66.43元+16.61元=348.76元
也就说,杭州社保一个月最少缴纳348.76元。
温馨提醒
因各种原因尚未申报度职工工资收入或需调整职工缴费工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可在8月13日后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参保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复核”事项具体办理,或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对申报度职工工资收入或需调整职工缴费工资(医疗、生育保险)的,可在8月13日后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或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咨询网上办理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