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退休年龄的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22 03:57:58

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退休年龄?

  问:我是原国有商业企业的下岗女工,今年46岁,下岗后一直没有固定工作,(下岗前单位缴有养老金)也是自己缴养老金及医保,请问,就目前的政策,到50岁时能办退休吗?如果我现在找一家单位,它愿意帮我交养老金,到50岁时是否一定能办退休?请将两个问题分开回答。一个不懂政策的女人。谢谢!

  提问者:46岁的下岗女工

  宜昌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来咨询。

  按照现行社保政策,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参保职工,方可在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在个人服务窗口参保缴费的女职工,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确定,其中,原为国有和集体企业正式职工的或随单位参保缴费达10年以上的,其退休年龄可根据本人自愿,选择50周岁或55周岁;

  2、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如果您符合以上政策要求,可在达到退休条件当月的任何一个工作日办理退休手续。

  因您表述的较模糊,我们难以准确作答,建议您致电6056707或6056756,我们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专门为您答疑。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有疑问,请致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联系电话:6056707。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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