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2019-2020年宿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安徽省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安徽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0340元。
企业职工工资收入超过2018年安徽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15085.05元/月)和低于2018年安徽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3017.01元/月)的,用人单位要按照缴费上限和下限为缴费基数。
除此之外的大部分员工,企业应以职工上年度实际工资收入为基数为其缴费。
2019-2020年宿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个人缴2%。
2019-2020年宿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