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石家庄异地社保转移流程
办理条件
1、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或各别合符相关规定的原因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
2、在法定就业年龄内流动就业的参保职工;
3、跨市转移人员,男不超过50岁,女不超过40岁(转移至户籍地除外)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2.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流程
1、受理
承办主体: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窗口工作人员
审查内容:1、调动人员《参保缴费凭证》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4、个人帐户手册
审批结果: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时限:15个工作日
2、审核
承办主体: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窗口负责人
3、审批
4、办结
承办主体: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窗口工作人员
所需资料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青园街102号
电话:(0311)86687724
石家庄社保局地址及电话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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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参保人员可申请将异地养保关系转入:
①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且在我市参保缴费的人员。
②户籍在该本市,且在我市参保缴费的人员。
③经县级以上组织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在该市调入单位参保缴费的人员。
④达到待遇领取时,按规定确定我市为待遇享受地的。
单位或申请本人凭原参保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户口簿、身份证和《养保手册》,向市社保中心接续业务窗口申请,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市社保中心审核后负责办理相关接续手续并将结果告知本人。
办理中如遇实际问题请直接咨询该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职工到达规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必须达到男满30年、女满25年。不足此年限的,需按上年社会平均工资和当年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一次性缴满上述规定缴费年限的医疗保险费(不记录个人医疗帐户),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2001年底前,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可视作医疗保险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