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逐步在高校招生录取过程中发挥作用。为确保规范有序、真实可信,上海市教委将同步建设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平台,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形成客观、真实、准确记录信息的监督机制。同时,要求高校在使用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时,使用办法必须提前公布、使用情况必须规范、公开。
4.高考科目有什么变化?高校在统一高考中如何招生录取?
2017年起,本市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外语考试一年举行两次,另外一次安排在每年1月;外语考试包括笔试和听说测试;高中生最多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计入高考成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
2017年起,根据国家要求,普通本科院校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普通本科院校可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学科大类或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提出不超过3门的科目要求。学生满足其中任何1门,即符合报考条件。原则上,普通本科院校应提前三年,即在学生进入高一时即公布科目要求,2017年的科目要求于年底前公布。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高等学校,学生在报考该校时无科目限制。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并达到学校录取分数线的学生,高校还可以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特点,提出优先录取的条件。
仅报考专科高职志愿的学生,只计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
5.如何实施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分类考试是指高职院校的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相对分开,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进行。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中,除文化素质考试外,更加注重职业技能考核。为增强专科高职院校分类招生的吸引力,这次改革鼓励专科高职院校把特色专业招生和主要招生计划安排在统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