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学院、震旦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组建成立华东政法学院。其后由于种种原因,学校于1958年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被撤销。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第二次复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原为司法部直属院校,现为上海市管理的高校。现任党委书记杜志淳教授,校长何勤华教授。
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280余亩;各类在校生21000余人,教职工近1400人。
学校设有18个学院(部),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3个博士点、32个硕士点、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24个本科专业;设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学校在2002年、2008年两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均为优秀;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法学一级学科和公共管理一级学科被列入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计划。
学校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法律史),2个国家级本科教学团队(法律史、经济法学),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经济法学、司法鉴定概论),2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法学、侦查学);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国际经济法学、法制史、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4个上海市级教学团队(经济法学、刑法学、金融法学、刑事诉讼法学),26门上海市级精品课程(外国法制史、国际经济法、刑法学、中国法制史、商法概论、经济法学、法理学、侦查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国际私法学、司法鉴定概论、著作权法、诉讼证据学、政治学原理、货币银行学、金融法学、法医学、毛泽东思想和概论、知识产权法、金融犯罪研究、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大学生心理健康、国际反垄断法、现场勘查学、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3个上海市特色专业建设点(法学、侦查学、知识产权),5个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项目(法学、政治学、侦查学、知识产权专业和“国际金融、航运法律人才培养创新项目”),2个“十二五”本科教学工程市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法学、侦查学)。
学校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基地,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法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型国际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政府体制改革与监管模式创新法治保障研究中心、经济法律战略研究院为上海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研究院为上海市高校知识服务平台。
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深入,先后与国(境)外100余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有3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2年起成为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的院校。
学校出版有《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青少年犯罪问题》等法学类核心期刊;设有国际法律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上海市社会综合治理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等130多个科研机构。学校图书馆藏书206余万册,中外文报刊1600多种。
学校还是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花园单位,松江校区是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园区。
多年来,华政人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发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已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站在新的起点,学校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依法治校,质量为先,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逐步建成法学门类学科优势明显,其他相关学科与法学学科交叉发展,融通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学科,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特色鲜明、多科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培养更多应用型、复合式、开放性高素质创新人才,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