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试、成绩的评定公布与使用
小语种考试的组考工作管理办法依照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务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各等级人数占报名考试总人数比例分别为:A等30%、B等40%、C等27%、D等3%)。考试成绩与中考其它科目成绩一并公布。不查卷。
小语种考试成绩,将为西安市八十九中学、西安交大附中、西安交大附中分校、西安外国语学校等四所学校高中阶段录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八、工作要求
小语种考试是我市中招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普通高中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奠定基础。各区县和各有关学校务必要高度重视报名工作,认真辅导考生准确填写报考登记卡,并按时上报各类表册,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1.西安市初中毕业学业小语种考试报考登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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