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我市冬季征兵工作已经开始。本报记者就广大群众和适龄青年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专门采访了军分区参谋长、市征兵办公室主任符常同志。
问:今冬征兵从什么时间开始到什么时间结束?
答:从现在开始,12月底结束。11月1日前为报名阶段,11月中旬前组织体检,12月1日前完成政审,12月10日完成定兵起运。
问:请您介绍一下今年应征入伍必须符合什么样的条件?
答:征集对象以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符合征集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多征集2015届高校毕业生(含高职、专科)和入校的新生。在征集年龄上,男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女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7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基本身体条件是: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2米,女青年不低于1.6米。体重,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不超过或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右眼裸眼视力4.8,左眼裸眼视力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右眼裸眼视力4.6,左眼裸眼视力4.5。同时,其他各项身体检查都必须符合规定。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问:应征入伍后优待金是否有新的提高?
答:根据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规定,我市自冬季起提高了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标准为: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不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2倍,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不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同时,对应征入伍的“高原条件兵”,在发给其家属优待金的基础上,每人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
问:如何领取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答:义务兵入伍后,家属应持入伍通知书到入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登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汇总上报县(市、区)民政局,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根据兵役机关提供的花名册及入伍通知书统一签发优待证。每年“八一”前,以县(市、区)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单位按照社会化发放的原则组织兑现。义务兵提升为军官或者改转士官、无军籍职工的,自批准之日起停发优待金;义务兵被除名、开除军籍或被劳教、判处徒刑的取消优待金。
问:士兵退役后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答: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退役金标准由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并适时调整。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不得违法收回或者强制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其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承包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占用的,与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权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入伍前户口所在地落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承包农村土地的,可以申请承包农村土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应当优先解决。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退役士兵退役1年以上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有劳动能力的残疾退役士兵,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问:退役士兵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安排工作?
答: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另外,我市部分县(市)对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实行安置。
问:高学历青年参军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共有三项优惠政策:一是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二是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部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三是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问:能不能给我们详细介绍一下女兵网上报名的有关规定?
答:今年女兵将继续实行面向社会征集的政策,适龄青年可以直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址或输入“女兵报名系统”进入报名网址,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参加应征。需要提醒广大适龄女青年的是,报名工作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8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报名,过后不能补报。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根据报名人员高考相对分数自动择优确定初选预征对象。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报名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于11月6日至11月10日期间,持此表到市征兵办公室参加应征。
问:请你谈谈在廉洁征兵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为确保廉洁征兵的落实,我们按照上级有关规定,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市征兵领导小组与各县(市、区)征兵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征兵领导小组与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内部都按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分工,细化了目标责任,确保一旦出现问题,责任追究到人。二是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严肃查处征兵中的不正之风。同时,市上在征兵期间,将派出巡查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廉洁征兵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在这里,我们也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适龄青年及家长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举报,市征兵办公室举报电话:0913-297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