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年多少钱
大学学费其实还是受到很多学生和家长关心的一件事情,本科四年专科三年算下来学费不是一个小数字。某些省份大学涨学费的消息被许多媒体报道,这些省份基本都确定了涨价方案或已启动学费调整程序“涨学费”预示着学生的上学费用提高,家长负担的加重。具体哪些学校的学费会上涨呢?上涨后的学费是多少?本文高考升学网小编将带你一起了解关于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的学费标准相关知识,本内容来自网络整理,仅供参考,准确信息请以学校官方发布为准。
一、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费收费标准
各专业均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普通高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服发〔2005〕76号)和《关于公布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18年新生学费标准的通知》(延大西院〔2018〕40号)精神,经陕西省物价局审核, 2018级新生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一)文史财经类:会计学17000元/年,护理学、汉语言文学18000元/年,其余各专业均为15000元/年;
(二)理工外语类:护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康复治疗学18000元/年,市场营销、物流管理15000元/年,其余各专业均为17000元/年;
(三)艺术类:19000元/年。
(四)住宿费:900元/年或1200元/年。
第十九条退费按照陕西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陕价行发〔2005〕148号)的规定执行。
二、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招生相关知识
本消息参考自2018年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招生简章。2019级考生请关注官方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精神及陕西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各界、考生及家长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是由延安大学申办,教育部(教发函〔2004〕72号)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学制四年。
第四条 学院国际代码:13683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皂河路2号
邮政编码:710100
学院招办电话:029-8311302283113080
网址:http://www.xacxxy.com
第五条 证书颁发。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本科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本科毕业生基本要求,由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学院颁发相关学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根据需要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八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考生,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应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进校后必修英语,请此类学生慎重报考。
第十条 学院预留计划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我院本科总计划数的1%。
第十一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及录取批次按平行志愿的录取要求进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及批次,在院校第一志愿生源满足计划数的情况下,原则上不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 在录取过程中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对进档考生安排录取专业。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平行志愿以位次、非平行志愿以英语、数学和语文之和的平均成绩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CC及以上,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如仍相同,按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
第十四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与计划严重不平衡,经与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部门协调同意后,将对个别专业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省考专业课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控制线,录取时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六条 对于高考科目及录取改革的省份,录取政策按所在省的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严格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最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资助
第十八条 各专业均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普通高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服发〔2005〕76号)和《关于公布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18年新生学费标准的通知》(延大西院〔2018〕40号)精神,经陕西省物价局审核, 2018级新生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一)文史财经类:会计学17000元/年,护理学、汉语言文学18000元/年,其余各专业均为15000元/年;
(二)理工外语类:护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康复治疗学18000元/年,市场营销、物流管理15000元/年,其余各专业均为17000元/年;
(三)艺术类:19000元/年。
(四)住宿费:900元/年或1200元/年。
第十九条 退费按照陕西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陕价行发〔2005〕148号)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本章程的规定与国家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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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院系设置及特色专业
院系设置
学院下设中国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系、经济管理系、外语系、艺术系、理工系、建筑工程系、医学系、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体育教学部10个教学单位;开设本科专业27个。
院系 | 专业 |
---|---|
中国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系 | 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对外汉语(国际汉语教育) |
经济管理系 | 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物流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服务教育 |
外语系 | 英语、旅游管理、服务教育(英语方向) |
艺术系 | 美术学、工业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
理工系 | 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汽车服务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 |
建筑工程系 | 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园林、工程管理、建筑学 |
医学系 | 护理学、制药工程 |
特色专业
学院有6个院级精品课程;有基础教学实验室5个,专业基础及专业实验室8个。
序号 | 课程名称 | 负责人 | 系部 |
1 | 微观经济学 | 郑 敏 | 经管系 |
2 | 基础英语 | 高治东 | 外语系 |
3 | 模拟电子线路 | 邵思飞 | 院办 |
4 | 工程力学 | 郭一民 | 建工系 |
5 | 中国古代文学 | 刘静安 | 中文系 |
6 | 毛泽东思想和 | 乔春敏 | 思政部 |
基础教学实验室
大学物理实验室、普通化学实验室、普通生物实验室、计算机基础实验室、体质机能测试室
专业基础及专业实验室
电子信息实验室、计算机专业实验室、建筑工程实验室、多媒体课件制作实验室、临床医学实验室、艺术设计实验室、会计学实验室、企业模拟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