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转专业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学校对转专业学生的要求差别比较大,作为学生,在填报志愿时不能持特别简单乐观的心态,以为校内转专业可以为自己兜底,本文高考升学网小编整理了西安交通大学转专业的一些条件和要求,以下整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
一、西安交通大学转专业的要求条件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通识教育+宽口径专业教育”育人模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与学位授予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业选择是指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按照规定的条件在大类内选择主修专业。
转专业是指学生按照规定的条件在专业大类内或跨专业大类变更主修专业。
第三条 教务处负责全校本科生专业选择和转专业的组织工作,制定实施细则,确定专业选择和转专业人数比例,审查各学院专业选择和转专业实施细则,进行专业选择确认,审批转专业名单。
各学院负责本学院本科生专业选择和转专业的实施,制定专业选择和转专业实施细则,组织转专业录取。
第四条 教务处核定各学院接收学生的基本容量,此基本容量指专业选择的接收容量和转专业的接收容量。学院根据基本容量分配各专业的接收容量,各专业在专业选择时的接收容量和转专业时的接收容量均不得突破当年学校规定的比例范围,二者之和不得超过该专业的接收容量。
第五条 新生入校选拔。新生入校选拔由教务处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确定选拔专业范围、选拔条件和接收计划。新生报到后根据选拔条件自愿申请,经选拔专业所在学院考核录取并报教务处审批后转入新的专业学习。
第六条 专业选择。除部分特殊专业外,专业选择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启动。学生进入主修专业学习的时间,按各培养方案规定执行。
(一)学院根据教务处核定的基本容量和分配原则确定各专业在专业选择和转专业时的接收容量,经教务处审核后公布。各专业如果有接收条件,学院应与专业接收容量一并报教务处后公布。
(二)一年级第二学期考试周开始前,学生根据专业兴趣,在专业大类内按顺序选报专业志愿,选报志愿数应等于专业大类内的专业数量。
(三)一年级第二学期成绩公布后,教务处根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智育成绩评定学生综合成绩,其中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书院评定,其所占比例为综合成绩的10%,智育成绩为培养方案规定的必须修读课程的学分绩,其所占比例为综合成绩的90%。补考或重修考试及格的成绩按“60分”计算。
(四)教务处按照“综合成绩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依据学生专业志愿顺序和专业接收条件进行专业选择确认,确定各专业接收名单。确认后的各专业接收人数不得超过公布的接收容量。
(五)专业选择确认后,教务处办理学生学籍异动手续,组织学生改选课程。
第七条 转专业。学生专业选择后,可在一年级小学期或二年级第二学期末申请转专业。
(一)教务处确定各专业接收和转出人数的累计比例。各学院制定转专业实施细则,按照比例确定接收人数,明确接收、转出条件,经教务处审核后予以公布。
(二)学生根据实施细则,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三)接收学院组织录取,确定接收名单并予公示。
(四)转出学院确定转出名单并予公示。
(五)教务处对转专业名单进行审批,办理学生学籍异动手续。
第八条 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学校可对指定的专业进行专业选拔或专业调整,办法另行制定。
第九条 参军入伍的学生正常退役并复学后,可申请转专业,由教务处审批。
休学创业的学生复学后,可申请转入创业领域相关专业,经所在学院审核,接收学院对其创业情况、专业特长、学业能力等综合水平考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第十条 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过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确实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可不受本办法第七条限制。学生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申请并经接收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第十一条 转专业的学生一般转入同年级,经接收学院审核确需降级的可降级转入。转专业学生适用转入专业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应按转入专业的要求补修指定的课程,转入前所修读课程由接收专业所在学院予以认定,所有成绩如实记入成绩档案中。
第十二条 学生在读期间只允许一次专业选择,只允许变更一次主修专业。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时对学生专业选择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由其他学校转入我校学生不得转专业。
钱学森学院学生的专业选择和转专业要求另行规定,来华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按照录取专业确定专业。
第十四条 专业选择和转专业的实施细则由教务处在专业选择和转专业当年制定下发。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西安交通大学所有专业一览表
类别 | 专业名称 |
---|---|
哲学类(本) | 哲学 |
经济学类(本) | 经济学 经济统计学 |
财政学类(本) | 财政学 |
金融学类(本) | 金融学 金融工程 |
经济与贸易类(本) | 贸易经济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法学类(本) | 法学 |
社会学类(本) | 社会学 社会工作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本)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中国语言文学类(本) | 汉语言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本) | 英语 法语 日语 英语(英法方向) |
新闻传播学类(本) | 网络与新媒体 |
数学类(本) |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
物理学类(本) | 应用物理学 物理学 |
化学类(本) | 应用化学 |
生物科学类(本) | 生物技术 |
统计学类(本) | 统计学 |
力学类(本) | 工程力学 |
机械类(本) | 机械工程 车辆工程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工业设计 |
仪器类(本) | 测控技术与仪器(机类) 测控技术与仪器(电类) 测控技术与仪器 测控技术与仪器(食品仪器) 测控技术与仪器(食品) |
材料类(本) |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物理 材料化学 |
能源动力类(本) | 能源与动力工程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储能科学与工程 |
电气类(本)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子信息类(本) | 电子科学与技术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信息工程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自动化类(本) | 自动化 |
计算机类(本)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物联网工程 软件工程 |
土木类(本) | 土木工程 |
化工与制药类(本) | 化学工程与工艺 制药工程 |
航空航天类(本)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
核工程类(本) | 核工程与核技术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本) | 环境工程 |
生物医学工程类(本) | 生物医学工程 |
建筑类(本) | 建筑学 人居环境科学与技术 |
基础医学类(本) | 基础医学 |
临床医学类(本) | 临床医学 |
口腔医学类(本) | 口腔医学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本) | 预防医学 |
药学类(本) | 药学 临床药学 |
法医学类(本) | 法医学 |
护理学类(本) | 护理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本)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工商管理类(本) | 工商管理 会计学(ACCA) |
公共管理类(本) | 行政管理 劳动与社会保障 |
工业工程类(本) | 工业工程 |
电子商务类(本) | 电子商务 |
美术学类(本) | 雕塑 书法学 |
设计学类(本) |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
其他(本) | 微电子学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能源动力系统及自动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