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近日教育部作出部署,明确2021年继续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报考条件、招录办法等相关政策保持不变。那么陕西高考专项招生计划及录取政策有哪些呢?本文高考升学网整理了关于陕西高考专项计划招生录取政策,可供参考!
一、2021陕西高考专项计划招生录取政策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精神,今年我省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为专项计划)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国家专项计划
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下达到陕的国家专项计划将在《2021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编》中公布。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已参加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http://Www.CreDitSaiLing.Com
(二)地方专项计划
由参加我省本科一批录取的省属高校承担,下达到陕的地方专项计划将在《2021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编》中公布。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已参加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高校专项计划
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已参加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有关高校可在上述三项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考生须在报考时登录相关高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自行查阅。
2021年专项计划在我省的实施区域仍按《关于做好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19〕3号)规定执行。
二、报考资格审核
(一)各有关市(区)招委会负责研究确定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在本地实施的农村范围。要在参考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城乡区域划分标准基础上,根据本地推进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实际,结合农村土地确权、农村合疗等情况合理确定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范围和农村考生身份,不得无原则地扩大农村范围。各有关市(区)招委会应公开公示所研究确定的本市(区)实施区域的农村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二)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相关县(区)招委会负责。资审工作要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严禁随意放宽资格标准;要细化资格审核办法和审核程序,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建立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逐级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要强化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各部门相关信息系统,认真核查考生户籍、学籍等信息,严防报考资格弄虚作假。对于报考资格存疑的考生,要认真组织资格复核,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
(三)根据教育部信息报送要求,今年我省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已安排于高考报名时完成,各县(区)招委会要按照本通知相关规定,于4月20日前组织实施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复核工作,复核工作完毕后,各县(区)招生办负责将资审结果与高考报名系统中考生有关报名信息进行比对,需要更正的应及时与相关考生联系,在考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后,按照有关规定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信息变更,以避免录取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审核结果与原报名信息不符、考生本人又拒绝修改相关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相关高校在高校专项计划三项基本条件基础上提出的其他报考条件,由高校自行负责审核,并将通过本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按照教育部要求予以公示。
三、招生录取办法
(一)国家专项计划
单设录取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录取批次设置为单设本科A段,设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单设本科B段开始之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投档时不模拟,直接按院校招生计划1∶1进行投档。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在陕普通类招生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征集志愿不设专业调剂表态栏,默认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二)地方专项计划
安排在国家专项计划之后,设置为单设本科B段,4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及单设本科A段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之前,采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投档时不模拟,直接按院校招生计划1∶1进行投档。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征集志愿不设专业调剂表态栏,默认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三)高校专项计划
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在陕普通类招生录取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月10日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4月25日前,考生完成报名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将教育部下发我省的考生报名申请信息(已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以及其他提前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除外)分送各地,各市安排所属有关县(区)按照报名条件完成资格复审后,于5月15日前汇总上报。5月底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高考成绩公布后,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在本科一批前的专门栏目B段(高校专项类)填报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单独投档录取。
二、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高校名单汇总表
教育部直属高校 | ||||
---|---|---|---|---|
北京大学 | 清华大学 | 中国人民大学 | 北京交通大学 | 北京科技大学 |
北京化工大学 | 北京邮电大学 | 中国农业大学 | 中国政法大学 | 华北电力大学 |
北京林业大学 | 北京中医药大学 | 北京师范大学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北京语言大学 |
中国传媒大学 | 中央财经大学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 南开大学 | 天津大学 | 复旦大学 | 同济大学 |
上海交通大学 | 华东理工大学 | 东华大学 | 华东师范大学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上海财经大学 | 南京大学 | 东南大学 | 中国矿业大学 | 河海大学 |
江南大学 | 南京农业大学 | 中国药科大学 | 浙江大学 | 合肥工业大学 |
厦门大学 | 山东大学 | 中国海洋大学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 大连理工大学 |
东北大学 | 吉林大学 | 东北师范大学 | 东北林业大学 | 武汉大学 |
华中科技大学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武汉理工大学 | 华中农业大学 | 华中师范大学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湖南大学 | 中南大学 | 中山大学 | 华南理工大学 |
重庆大学 | 西南大学 | 四川大学 | 西南交通大学 | 电子科技大学 |
西南财经大学 | 西安交通大学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长安大学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陕西师范大学 | 兰州大学 | |||
其他高校 |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北京理工大学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哈尔滨工程大学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南京理工大学 | 西北工业大学 | 大连海事大学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北京工业大学 |
黑龙江大学 | 上海大学 | 苏州大学 | 南京师范大学 | 福州大学 |
郑州大学 | 湖南师范大学 | 广西大学 | 西南政法大学 | 四川农业大学 |
贵州大学 | 云南大学 | 西北大学 |
三、陕西高考专项计划和普通招生的区别
一、报考条件上的区别
国家专项计划,指定县市的城市和农村的考生,只要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就可以。
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只要分数到达就可以。
二、录取方式上的区别
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不需要单独报名和递交其它材料,高考成绩下发后,单独设置志愿填报及录取批次,省招办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国家专项计划是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下发的《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有关要求,各高校以农林、水利、地矿、机械、师范、医学及其他适农涉农等急需专业为主,设立名额,专项招收来自贫困地区考生的招生计划。
教育部直属高校、部属高校、教育部批准的省外高校及我省贵州大学和相关省直高校将面向全省66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设置6个平行志愿。
普通招生一般指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选拔考试,并由各院校统一招生。统招包括全日制普通博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和专业硕士)。
全日制普通本科(包括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四年制本科、五年制本科,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和通过统招专升本考试录取的二年制本科)、全日制普通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