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同学: 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预征集工作现已启动,从即日起开始报名,希望广大毕业生踊跃报名,积极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实现人生理想。 一、征集对象范围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要求为男性。 二、征集年龄 高职(大专)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科放宽到24周岁。 三、征集条件 1、政治条件:按《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2、体格条件:按《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程序和办法 1、4月30日前,学院负责预征集报名,上报学校公安处军事训练科; 2、5月至6月份,对有意参军人员进行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符合基本征集条件的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身体初检时对视力、肝功等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3、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今年冬季征兵开始前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通过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五、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有下列优惠政策: 1、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2、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时,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费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3、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具体实施办法另行规定。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4月20—30日; 2、报名地点:学院学工办 3、联系人:王老师; 4、咨询电话:0535——6902608. 土木工程学院学工办 2015.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