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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做好从我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8 19:27:18

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省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鲁征[2015] 6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今年直招士官工作,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招收任务
今年济南市为总参谋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海军、空军、第二炮兵、沈阳军区、北京军区、兰州军区、济南军区、公安消防部队等11个大单位招收士官119名。(见附件一)。根据省征兵办明确的招收计划和专业、条件要求,以我市相关院校和专业分布、预招对象数量为基础,本着相对集中、确保质量、合理负担的原则征集。
二、招收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主要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男性毕业生(获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地方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也可以招收),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需要,年龄不超过24周岁。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收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曾服过现役和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和成就的毕业生优先招收。计划中明确招收学校的专业,在该校应届毕业生中择优招收;计划中没有明确招收学校的专业,由市征兵办公室会同当地教育部门商定招收学校,尽量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完成任务确有困难的,可以将已获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地方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纳入招收范围。
三、招收政策和程序
招收士官的政策、程序和办法,继续按照总参谋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通知》(参动 [2008] 47 号)、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国征 [2008] 2号)和省军区司令部、省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关于做好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司动 [2008] 16 号)以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收士官工作安排:
省征兵办招收士官日程安排:4月底前,完成各专业调查摸底工作;5月底前,完成报名和确定上站对象工作;6 月底前,主要完成体检政审、专业审定、与预招对象签订协议书工作;7 月底前,组织办理入伍手续,完善档案资料,进行役前教育。批准入伍时间为8月1日,8月2日至10日组织交接运输。
我校根据省征兵办日程安排,确定3月30日(周一)以前完成各相关专业的报名工作。根据从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计划表(济南市),涉及到我校的专业有计算机应用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通信、影视多媒体技术等,我校从毕业生中招收士官报名程序如下:
1、涉及到的以上各专业的大四毕业生,男性,每个专业限报5人。
2、以学院为单位填写《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名册》(式样),见附件二,并盖党总支章。
3、各相关学院于3月30日(周一)上午把报名表交到大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处卓文涛处,电话:89611819

附件一:招收士官计划表.doc

附件二:招收士官名册(式样).doc

山东师范大学武装部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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