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学院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年多少钱
大学学费其实还是受到很多学生和家长关心的一件事情,本科四年专科三年算下来学费不是一个小数字。某些省份大学涨学费的消息被许多媒体报道,这些省份基本都确定了涨价方案或已启动学费调整程序“涨学费”预示着学生的上学费用提高,家长负担的加重。具体哪些学校的学费会上涨呢?上涨后的学费是多少?本文高考升学网小编将带你一起了解关于滨州学院的学费标准相关知识,本内容来自网络整理,仅供参考,准确信息请以学校官方发布为准。
一、滨州学院学费收费标准
(1)学费:文科类为3400元/学年;理科类为3600元/学年;外语类、体育类4800元/学年;艺术类为6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0000元/学年;飞行技术专业8000元/学年。
(2)住宿费:1000元/学年。
(3)其它费用的收取按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标准执行。
二、滨州学院招生相关知识
本消息参考自2018年滨州学院招生简章。2019级考生请关注官方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滨州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滨州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滨州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滨州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要
第四条学校全称:滨州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0449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教育
第七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条颁发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规定的总学分,德、智、体、美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滨州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滨州学院学士学位。
第九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邮编:256603
第十条学校概况
滨州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中国古代著名军事家“兵圣”孙武的故乡、渤海之滨、富饶美丽的黄河三角洲腹地现代生态园林型城市??滨州市。
学校党委、行政团结带领全校师生员工,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以航空为主要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办学定位,大力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开放活校、和谐治校“五大战略”,学校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校园占地1970亩,校舍建筑面积61.3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4.6亿元。设有23个实验中心(室),其中2个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6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69.8万册,电子图书112万册,中外文纸质期刊1800余种,电子期刊29293种,拥有电子文献数据库32个。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0000余人,成人本专科在校生6000余人。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主动适应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初步形成以工科为主,以航空为主要特色,理、工、文、教、经、管、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相互支撑的学科专业结构布局;实施“品牌专业建设计划”“应用型专业群实训中心建设工程”,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培养基础实、能力强、素质高、适应快,具有健全人格和社会责任感、具备专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设有19个二级学院,60个本科专业、29个专科专业;建有1个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综合改革试点本科专业、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应用型专业发展支持计划项目、4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3个山东省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8个省级特色专业、38门省级精品课程。学校连续3年被评为山东省最具就业竞争力的本科高校。2012?2017年连续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单位,获得立项374项,立项数量位居全省高校前列;学生参加大学生学科竞赛、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等,获国家级项目和奖励1577项、省部级项目和奖励2485余项,发表学术论文和作品800余篇,取得专利授权150余项。国内权威机构麦可思公司调查显示,我校毕业生毕业半年后非失业率稳定且高于全国非“211”本科院校平均值,毕业生对母校推荐度和满意度评价均高于全国非“211”本科院校平均值。大力开展教师教育,2012年被批准为山东省第二批省级教师教育基地。与中国科学院、山东大学等25家单位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是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学校重视科学研究,实施“一流学科建设计划”“1355科技创新工程”,不断强化优势特色,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有2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建有校级科研机构18个,拥有1个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9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基地)、5个省级(社)科普教育基地、5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基地)和26个市厅级创新平台。承担国家级课题55项、省部级课题428项;获得专利授权625项,取得鉴定成果76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50项、市厅级2236项。发表学术论文6300余篇,其中SCI、SSCI、EI、CSSCI收录580篇;出版学术著作180部。《滨州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地方高校名刊”,“孙子研究”栏目入选教育部“名栏建设工程”。
学校积极服务社会和行业,主动对接“一带一路”“两区两圈”和“民航强国”等发展战略,制定实施《服务黄河三角洲行动计划(2016-2020年)》《服务航空业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与山东社会科学院、滨州市政府、青岛科技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国际机场、济南机场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有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发展研究院等一批服务区域、行业发展的创新平台,与地方政府、企业、行业签订合作协议100余项,合作项目637项,服务经费1000余万元;与地方、行业联合培养培训各类急需人才35000余名。
学校坚持引育并举,实施“三百工程”“黄河英才工程”“1121人才工程”“聚英计划”,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现有专任教师1002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34人,教授、副教授330人,博士、硕士899人;有国家“”特聘教授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人、全国社科普及专家1人、“黄河英才”特聘教授5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名师7人、省级优秀教师6人、山东省高校首席专家2人。有双师型教师223人,聘请8名院士担任学校名誉院长、顾问或客座教授,聘任兼职教授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158人。
学校坚持走特色办学之路,精心打造飞行技术和黄河三角洲生态、黄河三角洲文化、孙子文化研究等特色品牌。围绕服务我国民航事业,2006年设置了飞行技术专业,组建了飞行学院,成为全国第一家培养飞行员的地方普通本科院校;现有飞行学院、航空工程学院、机场学院、乘务学院等多个面向航空业培养人才的二级学院,有飞行驾驶、飞行安全、民航机务工程、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机场运行与管理、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空中乘务等多个航空类专业(方向);先后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公司、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订单式”联合培养飞行驾驶、飞行安全、空中乘务等运输航空人才,已有1700余名学生顺利毕业,有300余名毕业生升任机长;与山东海若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山东高翔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等4家航空公司联合培养通用航空人才。借助地域地缘和文化优势,建有山东省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山东省黄河三角洲文化研究基地、山东省高校孙子兵法与兵学研究基地等,积极开展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文化和孙子文化研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学校不断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与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的42所大学、教育机构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先后举办了市场营销、学前教育、软件技术等7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民主管理,不断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致力于绿色、文明、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获得“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平安校园”等40多项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中国教育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民航报》《中国航空报》《大众日报》《高教领导参考》、光明网、大众网等媒体多次对学校改革发展情况进行报道,学校影响力和美誉度进一步提升。
目前,学校正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抓住“黄蓝”两区开发建设、新旧动能转换和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大机遇,按照“顶天立地”的发展思路,同心同德,开拓创新,向着建设以航空为主要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目标而阔步前进!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滨州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滨州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滨州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滨州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与录取
第十四条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五条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提档比例: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的比例提档。
第十八条文史和理工类录取规则:
院校志愿: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专业录取原则: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对每一院校志愿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并参考高考相关科目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检情况,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无法满足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者,参考文化总分、相关科目成绩、体检情况,将其调剂到相应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投档和录取规则按照《滨州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执行。
我校美术类、体育类专业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
美术类专业:
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体育专业:
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第二十条飞行技术专业、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和空中乘务专业考生按照《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09】84号)规定,须参加学校、民航局、航空公司共同组织的体检、面试、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
第二十一条各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英语专业要求加试口语,其他专业对相关科目不作特殊要求。飞行技术、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方向)和交通运输(空管与签派方向)、交通运输(机场运行与管理方向)、飞行器适航技术、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空中乘务专业入学后需学习英语语种,按照行业和学校专业要求,需取得英语等级证书或行业英语要求等级,方可取得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身体健康状况:飞行技术、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空中乘务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 7013-2006)、《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管理办法》(民航发【2007】37号)和《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2)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交通运输专业(空管与签派方向)的考生应符合中国民航空管人员有关岗位身体标准要求:肝功正常,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6(E字表),无色盲色弱,无语言、发音或听力障碍,无精神疾病病史等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岗位的身体标准;报考交通运输专业(民航机务工程方向)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等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岗位身体标准条件。交通运输专业(机场运行与管理方向)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岗位身体标准要求。其它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舞蹈学(说明:民族舞方向)、空中乘务专业身高要求:女生165~4325px,男生174~4575px。
第二十三条男女生比例:飞行技术、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方向)、交通运输(空管与签派方向)、飞行器适航技术、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条我校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五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五条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调整专业政策:学生可在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学习兴趣提出转专业申请,学校根据上级政策及有关规定审批,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二十七条专升本政策: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八条收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学费,执行上级批准的学分制管理收费标准;其他费用按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收费改革试点的意见》(鲁价费发[2013]93号)、《关于优化普通高校学费结构有关事宜的通知》(鲁价费发[2013]136号)、《关于优化高校收费政策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8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价费发[2011]6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133号)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 退费。按“山东省高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的,按月计退专业注册学费,按未修读学分(由教务部门界定)计退学分学费。代收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学年10个月计算。
第三十条学生资助政策
1.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及社会奖(助)学金等。
2. 银行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 勤工助学:我校为学生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4. 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多项资助措施。
第七章 其它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对以滨州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邮编:256603
电话:0543-3190200,3190201,3190067,3190068
网址:www.bzu.edu.cn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滨州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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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滨州学院院系设置及特色专业
院系设置
截至2016年9月,学校设有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机场学院、乘务学院、教师教育学院、飞行学院、航空工程学院、外语系(大学英语教学部)、经济管理系、数学系、电气工程系、化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计算机基础教学部)、机电工程系、生命科学系、资源环境系、体育系(公共体育教学部)、音乐系、美术系、继续教育学院(远程教育中心)等20个院系部门。
院系名称 | 本科专业 | 专科专业 |
---|---|---|
人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秘书学、历史学(师范类)、社会工作 | 法律事务、语文教育、文秘、社会工作、旅游管理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
乘务学院 | 空中乘务 | |
机场学院 | 公共事业管理(航空管理与服务方向)、交通运输(机场运行与管理方向) |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
教师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小学教育 | 学前教育、初等教育 |
外语系 | 英语(教师教育方向)、英语(商务英语方向)、英语(翻译方向)、法语 | 英语教育(师范类)、商务英语 |
经济管理系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财务管理、财务管理(中法合作)、市场营销 | 工商企业管理、会计电算化、会计电算化(中法合作)、市场营销、市场营销(中法合作) |
数学系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应用统计学 | |
航空工程学院 | 飞行器动力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光信息科学与工程 | 应用电子技术 |
电气工程系 |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化学工程系 | 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能源化学工程、应用化学 | 应用化工技术 |
信息工程系(计算机基础教学部)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 | 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 |
建筑工程系 | 建筑学、土木工程、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系统 | 建筑工程技术 |
机电工程系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交通运输(汽车检测与服务方向)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生命科学系 |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 | 园艺技术、生物制药技术 |
资源环境系 | 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油气储运工程 | 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 |
体育系(公共体育教学部) | 体育教育(教师教育方向)、舞蹈学(体育方向) | |
音乐系 | 音乐学、舞蹈学 | 音乐教育 |
美术系 |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 美术教育 |
飞行学院 | 飞行技术(安全方向)、飞行技术(驾驶方向)、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 |
特色专业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飞行技术
生态学
数学教育
物理教育
应用化工技术
园艺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