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学院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及开学时间和新生入学指南军训须知
历史沿革:山东女子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办普通女子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2年的山东省妇女干部学校,已有62年的办学历史。1984年开始举办高等学历教育,1995年开始举办普通高等教育,2010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改制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以实施普通高等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继续教育、全省妇女干部培训、全省幼儿骨干教师培训等任务。
◆办学理念:学生为本,科学发展,注重特色,服务社会。
◆办学条件:学校分长清、市中两个校区,主校区在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总占地面积一千余亩,现有建筑面积近二十五万平方米。学校高度重视教学条件的改善,目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五千余万元。学校建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设立教育、文化艺术、计算机、经济管理、语言等校级实验教学中心10个,拥有同声传译、三维立体导游、会计分岗、艺术设计模型制作、3D动画实验室、动作捕捉实验室等校级实验室66个,其中三维动作捕捉、虚拟现实、3D影像实验室为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基金建设项目。校外实习就业“双基地”200余处。学校现有多媒体教室53个(9084个座位)、语音室24个(972个座位)、教学用计算机2979台。学校基于先进的校园网络和校园一卡通应用系统,建有多种应用系统、丰富的教学资源、先进多媒体教学环境、无线网络等数字化应用平台,大大提高了教学、管理的信息化、数字化水平。
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目前,图书馆各类纸质图书近93.3万册、中外文期刊1200余种,建有现代化的图书管理系统和300座的电子阅览室,购置了丰富的电子文献资源。
学校拥有一支学历、职称、年龄、学缘、专业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中教授、副教授占32.4%,博士、硕士占88.5%。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全国高职专科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专家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优秀教师6人,省级教学团队2个。
◆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四自”特质的高素质、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级学院及专业设置:学校设有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文化传播学院、教育学院、旅游学院、社会与法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基础部、继续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等教学机构,建有妇女研究所、儿童心理与教育研究所、社区建设与发展研究所、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国际商务实习与培训中心、旅游开发与研究中心等研究和培训机构。现开设24个普通本科专业、2个校企合作项目本科专业、46个专科专业,涵盖文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理学8个学科门类。
◆办学成就:学校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扎实推进内涵建设,注重加强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目前建有省级品牌、特色专业6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8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承担教育部重点教改项目1个、省级教学改革项目10个,荣获省级教学成果奖4项。目前,学校是山东省教师教育培训基地、山东省教师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单位、山东省高校教材常务理事单位、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全国妇联妇女研究/培训基地、山东省性别平等研究基地、“十二五”全国家庭教育实验研究基地、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基地被评为山东省“十二五”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012年学校被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授予“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资助政策:学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和《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学生表现,每学年进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四个奖项的评审及发放工作,获奖学生的比例为在校生的14%,奖励金额每学年分别为8000元、5000元、3000元和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