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类别。要说明证书颁发的机构和证书类别。独立学院毕业生学历证书由独立学院颁发。
六、联系电话、网址、考生须知等。学校公布的联系电话必须是学校相关部门的电话,不得在学校驻地以外设置招生咨询电话,学校要安排熟悉招生政策的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七、其它
对学生调整专业不做承诺。如确有必要,可写明: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状况,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宣传图片不得使用效果图,不得使用或省部级领导同志的照片。
宣传材料中不得突出书记、校长等学校领导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