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招考委〔2015〕4号
各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2月2日
附件: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报名
报名时间、办法及有关要求按《关于做好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4〕101号)执行。
报名工作结束后,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打印《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在照片处加盖招考办公章并塑封后发给考生。
考生要填写《山东省2015年参加体育专业测试诚信表》(以下简称《诚信表》(见附件),可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下载),考生及所在学校负责人要在《诚信表》上签字,县(市、区)招考办审查盖章。专业测试时由考生交给考点核查。
二、考试
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需进行专业测试和文化统考。
(一)专业测试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测试工作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管理,山东师范大学负责组织实施。考评人员、纪检员、丈量员、计算机操作员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选聘;测试项目尽可能采用电子设备进行计量,客观准确地反映考生的测试成绩;测试过程中的数据显示、打印、传输、保存等环节使用计算机系统自动完成;测试过程中对考生实行全程监控,确保公平、公正;测试期间,测试现场将设立考风考纪监察接待处,受理来访和查处违纪舞弊案件。凡专业测试中作弊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将其作弊事实记录到诚信电子档案。
1.考生报到
考生持《报考证》、居民身份证、《诚信表》到山东师范大学测试点报到并缴纳专业报名测试费。测试点将对每一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凡证件不全的,取消其测试资格。
2.测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体育专业测试包括专项测试和基本素质测试。计分办法采用专项测试成绩和基本素质测试成绩综合计分。专项测试项目包括田径(不包含100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基本素质测试项目包括100米、立定跳远和原地推铅球。
为促进中学素质教育开展,为高校选拔体育专业全面发展的人才,的体育专业基本素质测试将继续从100米、800米、原地推铅球、后抛实心球、立定跳远、立定三级跳远、折返跑7个项目中选取部分项目进行测试。
2015年各市考生测试时间安排表:
单位(市) | 报到时间 | 测试时间 | 地点 |
青岛、淄博、东营、聊城、威海 | 4月11日 | 4月12日至4月15日 | 山东师范 大学 |
枣庄、济宁、临沂、莱芜、菏泽、日照 | 4月15日 | 4月16日至4月19日 | |
济南、烟台、潍坊、泰安、滨州、德州 | 4月19日 | 4月20日至4月23日 |
3.专业分数线及成绩查询
专业测试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的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按不超过招生计划2.5倍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分数线。5月17日前考生可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成绩。
(二)文化统考
体育专业考生须参加我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夏季全国统一考试(理科)。
三、填报志愿
体育专业本科、高职(专科)志愿均实行网上填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已被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确定录取的体育考生,不得报考体育专业。
体育专业本科批设一个批次,志愿设置另文通知。
体育专业考生在同一批次填报志愿时,可选择填报体育类志愿或普通理科志愿(2选1),普通理科考生不能填报体育类志愿。
四、录取
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体育专业本科、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按本科、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的1∶1.4和1∶2的比例确定(体育专业专科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文理类专科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投档、录取原则
在全省体育专业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文化成绩,按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学校投档,学校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侧重文化要求的专业,依据院校的招生章程,按招生院校公布的原则录取。招生学校的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征集志愿录取。
为了便于学校组织教学,招生学校可以提出专项分布和男女生比例要求,但学校必须通过招生章程预先向社会公布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签发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后,学校应认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教育局及招生学校要选派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严守纪律、工作认真、业务能力强且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体育专业的同志参加招生工作。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促进社会公平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各级招生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各单位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切实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件件有部署,条条有落实,圆满完成2015年体育专业招生工作。
附件:山东省2015年参加体育专业测试诚信表
附件
山东省2015年参加体育专业测试诚信表
(此表可复印,每考生1份。填写后考生必须携带该表参加专业测试。)
考生姓名 | 考生号(14位) | |||
体育专项 | 身份证号 | |||
考生 承诺 | 我报名参加今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测试,在此庄重承诺:我符合体育专业报考条件,在全省体育专业测试中严格遵守考试规则和有关规定,诚信测试,不参与任何违规舞弊行为。否则,愿意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处理。 考生签名: 年月日 | |||
(以上5项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他人不准代写) | ||||
推荐中学(单位) 信息 | 考生所在中学或 单位名称及公章 | |||
中学或单位 负责人签字 | ||||
中学或单位联系电话(办公、手机) | ||||
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审查意见: 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公章 年月日 | ||||
测试点审查意见: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