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转专业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学校对转专业学生的要求差别比较大,作为学生,在填报志愿时不能持特别简单乐观的心态,以为校内转专业可以为自己兜底,本文高考升学网小编整理了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转专业的一些条件和要求,以下整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
一、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转专业的要求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专业兴趣和特长,促进学生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进行,并主动接受社会与学生的监督。
第二章 转专业原则
第三条 学生须在校修满一学期方可申请转专业。在学校规定最长修业年限内,转专业次数不限,但修业时间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
第四条 对转出专业申请转出学生人数不设限制。转入专业根据师资、场地、实验实训等办学条件确定可转入学生计划数。转入学院专业办学条件充裕的可不设计划限制。
第三章 申请条件
第五条 除以下情形外,学生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一)招生时上级主管部门已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或以特殊类型录取的(如春季高考、专升本、贯通培养、综合评价招生等);
(二)跨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两种教育类型的;
(三)高考选考科目或科类不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
(四)跨招生类别的,包括:校企合作项目、中外合作项目等(校企合作、中外合作等只能在其类别内互转);
(五)艺术类专业跨专业类转专业的;
(六)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七)应予退学的;
(八)已进入毕业学年的。
第六条 允许高年级学生转入低年级学习新专业,并遵循本办法第三至四条之规定。转入学院应充分评估拟转入学生能否顺利完成学业,提供转入修业年级建议,学业导师要加强针对性指导。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七条 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成员不少于7人的专项工作小组(其中专业教师不少于4人),负责本学院的转专业工作。
第八条 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末公布接收人数、考核方案。
(一)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办学条件,向教务处提交分专业的拟接收人数和考核方案。不限转入人数的专业可以不组织考核,但需向教务处报备。教务处汇总、审核后,在学校网站予以公布。
(二)考核方案中应明确接收人数、考核项目、考核方式、评分标准、录取规则等。考核方式可以是笔试、面试、专业技能考试等,具体方式由学院确定。
第九条 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一教学周组织学生报名、进行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指定网站提报转专业申请;
(二)书面申请报送。网上报名结束后,学生在《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转专业申请表》上签字确认,交至所在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
(三)资格审核。学院依据本办法第二章、第三章之规定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在本学院公布后,将符合条件学生的申请材料及汇总名单报教务处。不符合条件的由学院直接告知学生本人。
第十条 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二至三教学周组织考核与接收:
(一)学院组织考核。接收学院依据公布的考核方案进行考核,确定拟接收名单;
(二)学院公示名单。接收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示拟接收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学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申请转入学院提出复核,学院应及时核实情况并给予解释;
(三)学校公布名单。接收学院将公示后的拟接收名单报教务处,教务处复审无异议后,确定各专业接收学生名单,在学校网站予以公布并行文。
第十一条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转专业申请表》,所在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学校研究后直接转入相关专业学习。不受接收转专业计划限制。
(一)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需有学校指定医疗单位的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二)休学学生休学期满复学时、应征入伍学生退役复学时,其原所学专业停办或停招的,但须符合本办法第二章之规定。
第五章 学籍管理、成绩(学分)认定
第十二条 教务处协调相关学院统一办理学生的学籍异动手续和学籍注册。原编学号不变,学生证须在学生证补办时申请进行更换。
第十三条 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必须按新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学业,其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均按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学费按照转入专业标准收取。
第十四条 转专业前已修完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相同、其学分数及要求高于或等于转入专业要求的,可按转入专业的课程直接认定其成绩、学分,其余的可转为选修课学分。
第十五条 接收学院应做好转入学生学籍档案的交接、建档、完善工作,确保转入学生学籍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相关部门在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时应及时对学生信息进行更新,确保本部门学生信息与学生学籍信息保持一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学校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1级学生开始执行。《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全日制普通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山青院办字〔2019〕18号)执行至2020级学生毕业后废止。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所有专业一览表
学院 | 序号 | 专业名称 | 层次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1 | 社会工作 | 本科 |
2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本科 | |
3 | 公共事业管理 | 本科 | |
4 | 社会工作 | 专科 | |
5 | 法律事务 | 专科 | |
经济管理学院 | 6 | 经济学 | 本科 |
7 | 人力资源管理 | 本科 | |
8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本科 | |
9 | 市场营销 | 本科 | |
10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专科 | |
11 | 市场营销 | 专科 | |
12 | 国际商务(中英合作) | 专科 | |
信息工程学院 | 13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本科 |
14 | 电子信息工程 | 本科 | |
1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注:校企为春考) | 本科 | |
16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本科 | |
会计学院 | 17 | 财务管理 | 本科 |
18 | 审计学 | 本科 | |
19 | 资产评估 | 本科 | |
20 | 会计 | 专科 | |
文化传播学院 | 21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本科 |
22 | 广播电视学 | 本科 | |
23 | 汉语言文学 | 本科 | |
外国语学院 | 24 | 西班牙语 | 本科 |
25 | 英语 | 本科 | |
26 | 法语 | 本科 | |
27 | 德语 | 本科 | |
28 | 朝鲜语 | 本科 | |
29 | 日语 | 本科 | |
30 | 阿拉伯语 | 本科 | |
31 | 商务日语 | 专科 | |
32 | 应用德语 | 专科 | |
33 | 应用阿拉伯语 | 专科 | |
现代服务管理学院 | 34 | 酒店管理(注:校企为春考) | 本科 |
35 | 旅游管理 | 本科 | |
36 | 物业管理 | 本科 | |
37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本科 | |
38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专科 | |
39 | 物业管理 | 专科 | |
40 | 旅游管理 | 专科 | |
舞蹈学院 | 41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本科 |
43 | 舞蹈表演 | 专科 | |
设计艺术学院 | 44 | 设计学类 | 本科 |
47 | 艺术设计 | 专科 | |
48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专科 | |
49 | 艺术设计(中韩合作) | 专科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50 | 思想政治教育 | 本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