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转专业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学校对转专业学生的要求差别比较大,作为学生,在填报志愿时不能持特别简单乐观的心态,以为校内转专业可以为自己兜底,本文高考升学网小编整理了滨州医学院转专业的一些条件和要求,以下整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
一、滨州医学院转专业的要求条件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内生动力,鼓励个性发展,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积极稳妥地推进学分制改革,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滨州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滨医教字〔2017〕86号)、《滨州医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滨医行发〔2018〕84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等文件要求,现将2020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
转专业对象为我校2020年入学的普通全日制一年级本科生(不包括:专科升本科、定向、公费医学生、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单考单招、春季高考、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等)。
二、转专业申请条件
(一)申请转专业者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转入专业普通高考招生体检要求。
2.申请转入医学类五年制本科专业者,高考成绩(投档成绩)应达到申请转入专业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生源地最低分数线,并符合转入专业高考文理科或选考科目要求,且申请转入专业2020年在学生生源地有招生计划;第一学年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30%。
3.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出具证明,不适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申请转入专业学习。
4.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或休学学生,入(复)学时学校已缓招或停办其原有专业。
5.申请转专业者无《办法》中规定的不得转专业情形。
(二)申请转专业者在符合学校转专业基本要求的情况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优先考虑转专业。
1.休学创业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须提供学校认可的创业证明材料)。
2.对所申请转入的专业具有浓厚兴趣和发展潜质或确有专长(入学后,以第一作者在正式期刊发表与转入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专利;或以项目负责人获得与转入专业有关的省级和国家级学科竞赛一、二等奖;或其他经院校认定的情形)。
(三)退役大学生申请转专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高考成绩符合转入专业2020年高考文理科或选考科目要求。
2.入伍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
3.无《办法》中规定的不得转专业情形。
(四)退役大学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者,申请转专业时直接占用所分配转专业名额,转入所报专业,不参与转专业的分值排序。
三、转专业工作时间与程序
(一)制定方案(6月1日-6月10日)
各院(系)按照《办法》规定,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院(系)转专业实施方案,确定各专业转出比例与学生数、转入比例与学生数、考核方式及遴选程序,并将转专业实施方案提交教务处。
五年制医学类专业需为退役大学生单独设置转入接收名额,比例不高于该专业公布接收名额的40%。退役大学生申请转专业不受转出名额限制,申请转入四年制专业的名额不限。
对于热门专业(医学类五年制等)的转专业考核与遴选,建议可结合学生高考成绩、第一学年必修课学习成绩、外语统考成绩、专业特长与发展潜质等客观结构化综合考评方式进行。
(二)计划公布(6月11日-6月30日)
教务处作为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院(系)转专业实施方案进行汇总与审核,经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后统一公布。计划公布后,各院(系)进行教务管理系统转专业条件设置,操作说明见附件2。
(三)学生申请(7月5日-7月8日)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根据各专业的转出、转入条件与计划提交转专业申请,操作说明见附件3。每位学生只能申报一次且只能申报一个专业。
(四)资格审查(7月22日-7月23日)
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教务系统进行转出审核,在转出计划范围内提出推荐名单,公示后将拟转出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从教务系统导出)及《滨州医学院转专业拟转出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提交教务处学籍科,教务处复审后公布进入考核与遴选程序的学生名单,并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转交相关院(系)。
(五)考核与遴选(7月24日-7月26日)
1.转入院(系)按照转专业实施方案对申请转入的学生组织考核和遴选。须根据考核和遴选结果通过教务系统进行审核,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公示后将拟转入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和《滨州医学院转专业拟转入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提交教务处。
2.教务处复审院(系)拟转入学生名单,报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
3.公示期内,学生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可向教务处提出复核。
三、转专业学生学籍管理
8月27日-8月28日,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到教务处办理转专业手续。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依据《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有关规定执行。
四、相关说明与工作要求
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未经批准及办理有关手续前,应在原学院、专业参加学习。已确定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本学期原专业的课程考核,凡出现考试违纪、作弊、旷考和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转专业工作关乎学生切身利益,各院(系)应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格资格审查、考核与遴选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积极稳妥推进转专业工作。
二、滨州医学院所有专业一览表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门类 | 设置年份 | 批准文号及机关 |
1 | 100201K | 临床医学 | 医学 | 1974 | 鲁发[1974]109号 |
2 | 100301K | 口腔医学 | 医学 | 1994 | 鲁教高字[1994]3号 |
3 | 101101 | 护理学 | 医学 | 1998 | 鲁教高字[1998]10号 |
4 | 071002 | 生物技术 | 理学 | 2002 | 鲁教高处函[2002]9号 |
5 | 100501K | 中医学 | 医学 | 2002 | 鲁教高处函[2002]9号 |
6 | 120102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管理学 | 2002 | 鲁教高处函[2002]9号 |
7 | 100202TK | 麻醉学 | 医学 | 2003 | 鲁教高处函[2003]2号 |
8 | 030101K | 法学 | 法学 | 2004 | 鲁教高函[2004]1号 |
9 | 100203TK | 医学影像学 | 医学 | 2004 | 鲁教高函[2004]1号 |
10 | 050201 | 英语 | 文学 | 2005 | 鲁教高函[2005]7号 |
11 | 071102 | 应用心理学 | 理学 | 2005 | 鲁教高函[2005]7号 |
12 | 071201 | 统计学 | 理学 | 2005 | 鲁教高函[2005]7号 |
13 | 100701 | 药学 | 医学 | 2005 | 鲁教高函[2005]7号 |
14 | 120401 | 公共事业管理 | 管理学 | 2006 | 教高〔2006〕1号 |
15 | 100401K | 预防医学 | 医学 | 2008 | 教高〔2008〕2号 |
16 | 120403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管理学 | 2008 | 教高〔2008〕2号 |
17 | 101001 | 医学检验技术 | 医学 | 2011 | 教高[2011]4号 |
18 | 101004 | 眼视光学 | 医学 | 2011 | 教高[2011]4号 |
19 | 101005 | 康复治疗学 | 医学 | 2011 | 教高[2011]4号 |
20 | 100501K | 中医学(针灸推拿方向) | 医学 | 2012 | 教学司函[2012]18号 |
21 | 120202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 | 2012 | 教高[2012]2号 |
22 | 040108 | 特殊教育 | 教育学 | 2013 | 教高[2013]4号 |
23 | 083002T | 生物制药 | 工学 | 2013 | 教高[2013]4号 |
24 | 101008T |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 医学 | 2013 | 教高[2013]4号 |
25 | 082706T | 葡萄与葡萄酒工程 | 工学 | 2014 | 教高[2014]1号 |
26 | 081302 | 制药工程 | 工学 | 2015 | 教高[2015]2号 |
27 | 101003 | 医学影像技术 | 医学 | 2015 | 教高[2015]2号 |
28 | 101006 | 口腔医学技术 | 医学 | 2015 | 教高[2015]2号 |
29 | 082602T | 假肢矫形工程 | 工学 | 2016 | 教高函[2016]2号 |
30 | 100801 | 中药学 | 医学 | 2016 | 教高函[2016]2号 |
31 | 120410T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管理学 | 2016 | 教高函[2016]2号 |
32 | 100207TK | 儿科学 | 医学 | 2018 | 教高函[2018]4号 |
33 | 101009T | 康复物理治疗 | 理学 | 2019 | 教高函[2019]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