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
服务期间待遇
1、生活费补贴标准。二类区每人每月2080元、三类区每人每月2180元、四类区每人每月2280元、五类区每人每月2380元、六类区每人每月2480元。
2、社会保险政策和交通费、体检费等补贴标准。在岗服务期间按统一政策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服务地所在县(区)统一购买;体检费每人每年200元;交通费补贴核报时参照省内外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其余人员”标准执行,用人单位要保障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公务出行活动。
福利待遇
(一)“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享受政策规定的每月2500元的生活补贴、每年500元的交通补贴。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服务单位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每月发放不低于600元的岗位津贴。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
政策保障措施
(一)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
(二) “三支一扶”大学生两年服务期满后,符合规定的,颁发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简称《服务证》),凭《服务证》享受自治区有关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聘等各项优惠政策。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满后留在当地就业。
(三)“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可参加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在不影响服务工作的前提下,可参加研究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考试。其中支医“三支一扶”大学生在一年服务期满后,由服务县区卫生部门组织参加医师执业资格考试。
(四)“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的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服务期间,可按现行职称相关政策规定给予转正定职,转正定职的时间从基层工作的当月起计算;服务期满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