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心得体会精选10篇(1)
党章作为党内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也是党员干部行为的尺子、正己的镜子。十八大以来,党内先后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对规范党员行为、纯洁党内风气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针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正深入开展,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通过重读党章,从心底唤醒党章意识,从而将党章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要学好读懂用实党章这部党内最严肃大法,真正做到“走心”,就必须坚决防止重读党章形式化、表面化和庸俗化。基层党组织在引导党员重读党章、唤醒党章意识过程中,应当迈好“三大步”。
首先,“学得进”是要迈好的第一大步。学习并遵守党章是党员的基本义务。党章作为党的政治纲领,不是武侠言情小说,更不是诗词散文,学起来不可能轻松惬意。要让党员学得进党章,既要下达硬指标,也要配套软办法。一方面要严格要求党员逐字逐句学习党章,另一方面也要配合诸如抄写默写党章比赛、党章知识知晓率竞赛、学习党章心得体会座谈等形式多样的活动。通过活动活跃学习气氛,提高学习效果,促使党员想学党章、爱学党章,让基层党员真正学明白党章规定。
其次,“悟得透”是要迈好的第二大步。由于基层党员文化水平和理解能力各异,对党章的领悟力必然大不同。重读唤醒党章意识,就需要党员深刻学习领悟党章规定且达到认识一致。要让党员掌握党章本质和深厚意涵,就应当在党员自学或集体学习的基础上,结合现实加以分析和引导。一方面基层党组织书记要精心准备上好党课,答疑释惑,消除基层党员困惑和认识误区;另一方面需要邀请专家结合十八大以来的时事,深入分析解读全面从严治党思维和举措,让基层党员与时俱进深刻领悟弄www.aiyangedu.com懂党章规定。
再则,“守得住”是要迈好的第三大步。重读唤醒党章意识,其根本目的在于切实遵守党章规定。要让基层党员知晓并守住党章规定,就应当给以正面引领和反面警戒。一方面要组织配套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正面引导基层党员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另一方面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清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这六大纪律的严重后果,让基层党员不越雷池一步,自觉坚守党章规定。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当一名合格党员最基础、最根本的要求,就是树立党章意识、学习贯彻党章,自觉用党章规范言行。如果党章意识不强、学习党章不力,甚至将党章束之高阁,就必然出现党的观念淡漠、理想信念动摇、组织纪律涣散等问题,近几年这方面的教训实在太多太深刻。因此,对广大党员而言,树立党章意识才能坚守党员本分;对各级党组织来说,学习贯彻党章才能履行应尽职责。
党员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心得体会精选10篇(2)
近日,大连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并发出通知,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出安排。这是新形势下加强全市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部署。
“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重要的是端正思想作风、解决突出问题。经过这几年从严管党治党的实践,把党员队伍管理推向了一个新的台阶,带来了新的气象。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尤其是在小节细节上,有的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有的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有的长期不接转组织关系,还有的乱评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不在组织、不守规矩、不起作用、不像党员“四不现象”还普遍存在,甚至有的党组织对这些“常见病”也见怪不怪。
从一定意义说,党员不按时缴纳党费,不按组织规定接转组织关系等等“小问题”、“常见病”,这些习焉不察的“蚁穴”,侵蚀的却是党员的纪律意识、宗旨观念,撼动的是党执政的根基,容不得半点懈怠,来不得半点马虎。今年,中央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要聚焦这些“蚁穴”、这些“病灶”,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要抓在日常。党员的教育在支部,管理在支部,校准党员思想的任务更要靠支部来落实。要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组织党员学党章、学讲话,从点滴做起、从日常规范,引导广大党员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要以支部为单位,抓党员活动日、党组织关系转接、党费交纳等日常行为规范,明确标准“定调子”,严格管理“压担子”,切实增强党员纪律性。
要严在经常。分析当下党员干部出问题的一个共同原因,就是不学党章、淡忘党章、不拿党章当回事。我们要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契机,把抓“小问题”当成“重任务”www.aiyangedu.com,聚焦问题导向,对违反党章规定的“小问题”进行“大抄底”,该组织的归组织,该党纪的归党纪,该法律的归法律,决不搞网开一面、下不为例,用反面的事实警示党员须臾不能忘记党员身份。
抓小节就是立大德。严和实是一件一件事情、一点一点修为积累起来的,必须落细落小,多积尺寸之功,经常防微杜渐。打扫思想灰尘、祛除不良习气、纠正错误言行永无止境,永远都是进行时。
党员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心得体会精选10篇(3)
近日,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在全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这是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之后,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次重要实践。通过学习党章,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当前,部分党员党的意识淡薄、组织观念淡化,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观念不强,说到底都与党章意识不强,不了解党章要求,不能很好地遵守党章、贯彻党章有关。因此,笔者认为,党员要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两学一做”唤醒党员的“党章意识”。
强调,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部分党员不认真学习党章,或者是囫囵吞枣式的学习,对相关的内容没有深刻领会,对党的理论和方针路线政策理解不到位,就会导致在执行时与中央不一致,影响了政策的成效,甚至给人民群众造成损失;对党规党纪没有认真学习,导致部分党员干部漠视党规党纪,作出违法乱纪的事情;对体制机制不了解,导致部分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不规范,像“三会一课”没有认真开展。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认真学习,无法正确带领,甚至起到不良的示范作用,破坏了党的形象。
党员干部必须用党章来规范自己的言行,把其当做自己的行动“导航”,发挥好准确的导航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做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一是党员干部必须把党章作为党员必读之书,加强学习党章。经常性学习党章,深入学习党章,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于指导自己的行为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严格遵循党章要求。二是党员干部必须用党章作为自己言行的导航,做到言行不逾矩。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章的规定,执行好党的大政方针政策,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好中央的权威和党的团结;要认真遵守党章规定纪律要求,履行好党员的义务,行使好党员权利,一心只为群众谋福利,不徇私枉法,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要认真执行各项党的体制机制,过好规范的组织生活,不能出过场,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开展组织生活。
党员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心得体会精选10篇(4)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是引导广大党员自觉运用党章和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运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的重要途径,是教育广大党员深刻领会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贯彻中央各项重要指示精神和指路明灯。
会上,松北区区委书记、哈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李四川讲话,他首先向在座的各位党员、干部明确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要使每个党员把党章党规刻印在心,把系列讲话精神转化为强大思想武器,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还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态势巩固发展下去,做到真管真严、长管长严。
“两学一做”是从思想和行动上给党员来一次“扫描”“体检”“会诊”,它能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让党的每一个细胞都健康起来、每一个组织都坚强起来,才能更好地行使职能。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要进一步提升全体党员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激发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勇气和能力,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走在前列、干在实处,带领广大群众共同致力于推动松北高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历史使命。
接着李四川谈到如何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并强调了“学”、“做”、“改”、“干”四个关键字。
“两学一做”
基础在学
学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两者密不可分,要结合起来统一理解,特别要把学习贯彻在参加我省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内容,按照省、市委统一部署,开展好“学讲话、谋振兴、闯新路”专题学习,推动讲话精神在松北、哈高新落地生根。
“两学一做”
关键在做
学习教育目的是引导广大党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四个意识”,中央明确提出共产党员要做到“四讲四有”。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广大党员无论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自觉践行。
“两学一做”
重点在改
“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带着问题改,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问题整改同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问题整改结合起来,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开展专项整治。
“两学一做”
目的在干
学习教育的成效,最终必然要体现在推动中心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牢牢把握“科技+生态、高端+高新、文化+旅游、人才+资本、宜业+宜居”的“五+”产业发展和城区功能定位,创造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民生改善,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安全稳定“三个工作力度不减”,为服务新区建设凝聚起更加强大的正能量。
坚持学做结合、知行合一,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始终把学习教育融于日常,把争做合格党员作为终身目标。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今年党建工作的龙头任务,是松北、哈高新各级党组织必须做好的一个重要的政治责任。松北区、哈高新区定会强化组织领导、从严督查指导,统筹兼顾地开展今后工作。
学生学习知识是为了解决书本中的题目,同样松北区、哈高新区党员干部学习是为了解决现实中的题目,两区会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现实情况结合起来,发挥优势,抓住哈尔滨新区建设契机,把松北这块土地建设得更加有魅力!
【党员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心得体会精选10篇5】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力在呼和特市和林格尔县,就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他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学习党章、运用党章、遵守党章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持以党规党纪为戒尺,衡量和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唤醒纪律意识、党章意识。
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最前沿,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地位重要、责任重大。纪检干部重新学习党章,可以说意义重大,对照党章剖析自己,可以发现自身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等方面还存在不足,所以,有必要再静心学习,深刻反思。
谈到纪检干部学习党章的意义在于,保证纪检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作风上与中央保持一致,目的是规范纪检干部执纪行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纪检干部来说,一是要加强自身修养,对照党章要求,增强党性纪律观念,切实严格落实监督责任。二是要把党章放在案头,认真学习,常学常新,以党章为镜,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深刻反省问题,认真对照检查,剖析自己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做到问心无愧,铁面执纪。三是要积极发扬党内民主,聚焦“四风”,把问题摆在台面上,把自己摆进去,互相帮助,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只有这样方能把纪律和规矩在执纪过程中挺起来、立起来。除此之外,还要做到“三要”:
要加强党章的专题学习。引导广大纪检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牢记入党誓词,增强党的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要加强党章的宣传教育。促使广大纪检干部补好精神之钙、提高政治素养,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充分发挥纪检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干事创业,汇聚起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强大正能量。
要用好新媒体,要研究、适应、用好新媒体,增强平台的宣传、互动、管理、服务功能。广大纪检组织机构要坚持开门办平台、开放搞教育,在学用结合、交流互动、资源整合上下功夫,引导基层纪检干部自觉上平台、用平台,不断学习廉政纪检干部的先锋模范实例,使党性教育入脑入心、富有实效。
【党员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心得体会精选10篇6】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新修订的《条例》,着力于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全面系统地梳理了党章中有关纪律的要求,并体现在具体的规定中。与原《条例》相比,新修订的《条例》中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类违纪行为的规定,均新增了体现党章要求的纪律处分条款。
在政治纪律方面,根据党章第三条规定的党员要“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的要求,新增了对“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和“对抗组织审查”等行为的纪律处分条款。根据党章第十五条规定的“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要求,新增了对“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行为的纪律处分条款。
在组织纪律方面,根据党章第十五条规定的“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的要求,新增了党组织“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行为的纪律处分条款。根据党章第三条关于党员应当履行“对党忠诚老实”义务的规定,新增了对“不按规定请示报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等行为的纪律处分条款。根据党章第三条“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的规定,新增了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行为的纪律处分条款。
在廉洁纪律方面,根据党章第三十四条“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的规定,将原《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8个禁止”“52个不准”的规定大都吸纳到新修订的《条例》中。根据党章第二条关于“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的规定,新增了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谋求特殊待遇”“违反规定自定薪酬和滥发津补贴”等行为的纪律处分条款。
在群众纪律方面,根据党章第三条关于党员应当履行的“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义务的规定,新增了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对群众正当诉求能解决而不解决、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行为的纪律处分条款。根据党章第八条每个党员都必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的规定,新增了对“违反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公开规定,侵犯群众知情权”行为的纪律处分条款。根据党章第三十四条对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的规定,新增了对“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行为的纪律处分条款。
在工作纪律方面,根据党章第三十一条对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的规定,新增了对“不按照规定给予处分”“不按照规定落实处分决定”“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等行为的纪律处分条款。根据党章第二条关于“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的规定,新增了对“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和公共财政资金审批等行为”的纪律处分条款。根据党章第三条规定的党员应当履行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的义务,新增了对“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的秘密”“私自留存党组织的资料”行为的纪律处分条款。
在生活纪律方面,根据党章第三条规定的党员应当履行的“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发扬,带头实践,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等义务,新增了对“奢靡之风、享乐主义、追求低级趣味行为”和“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的纪律处分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