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作为地处西部内陆的民族地区,现有农业人口306.8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46.39%。如何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是关系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重大问题。近年来,全区各地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建的部署,结合民族地区实际,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方面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全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但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当前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亟待破解的问题。
一、当前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选优配强村党组织带头人的难度大。一是各地普遍存在村党组织书记“能者看不上、弱者干不了”的现象,在贫困地区尤为突出。虽然县(区)党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在想方设法选配能人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但仍有“一厢情愿”和“空筑凤巢凤不来”的无奈。二是现有的一些村党组织书记“领头雁”作用发挥得不好。有的不熟悉基层党务工作、不会抓党建;有的自己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不强,在推动产业发展方面思路不新、措施不多、办法不活、成效不佳;有的在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维护和谐方面得过且过、应付塞责。三是一些乡镇不注重在村里发现和培养优秀年轻人,选人用人视野狭窄。有的村“两委”班子就几个人“走马灯”似地换来换去,后备人选不足,工作停滞不前。四是选派的第一书记质量参差不齐。有的市、县(区)部门舍不得派业务骨干去驻村;有的第一书记未按要求的时间驻村开展工作,对自身职责认识不清,只停留在送钱送物等常规性工作上,没有站在加强基层党建、推动产业发展和实施精准扶贫的层面来协助村上开展工作。
(二)农村党员发展管理和教育培训“跟不上趟”。农村多数青壮年劳动力常年外出打工,有的村党组织长期不发展党员,党员队伍青黄不接。有的村党组织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操作不阳光,特别是一些地处偏远的贫困村,发展“家族党员”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农村党员把党员身份不当回事,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参加组织生活,“口袋党员”依然存在。一些地方农村党员活动庸俗化、娱乐化,缺乏吸引力。一些“退下去”的老村干部不但不发挥“余热”,靠着说话有影响力、“熟悉村上的运行规则”,与村党组织唱“对台戏”,成了绊脚石。
(三)农村党建经费保障乏力。一是办公经费“解不了渴”。目前,各地村级办公经费依然按照“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村每年7500元、3000人以下的每年6000元”的标准执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物价不断上涨,许多村自身运转捉襟见肘、资金缺口较大。一位村干部给我们说,“为啥村上冬天没人了?因为那点经费除去订报刊、打电话、雇人打扫环境卫生,村上冬天就拉不起煤、架不起火炉子!”二是建设服务型农村基层党组织没有专项服务资金,使许多工作在村上“落空”。一些村基础设施薄弱,面对道路狭窄、动力电入户难、通水工程难等群众期盼解决的问题,党组织有心无力,服务长期在“嘴上”。三是村干部待遇补贴普遍偏低。目前,各地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年任职补贴标准按不低于该县(区)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倍执行。山区一些村干部一年拿不到1万元补贴,许多村支书、村主任仅靠“奉献精神”“当村干部有面子”的虚荣心、多干一年多领一年养老金等想法干工作。四是村集体经济空壳化问题严重,且发展壮大村级经济缺乏资金支持。以行政村最多的西吉县为例,其行政村数占全区总数的近14%,而95%以上的村是“空壳村”,一些村干部虽然有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想法,但苦于没有启动资金,只好望洋兴叹。
(四)已有农村基层党建载体没有抓到实处。一些从事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干部轮换频繁,对工作对象、工作现状和现有基层党建载体缺乏深入研究和理解,抓党建处于“被动应付”状态,“老办法不想用、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敢用”,抓党建与抓发展“两张皮”的现象,找不到结合点。
(五)村务监督难奏效,有的甚至形同虚设。在有的村,推进基层民主治理的举措没有落实,如“五牙子章”民主理财、“四议两公开”民主议事,都是“纸上画画,墙上挂挂”。另外,在各级纪委“转作风、转职能、转方式”过程中,造成村务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出现空缺或混乱,有纪委牵头负责的,也有农牧部门牵头负责的,归口责任不清。有些地方对村监会定位不准、职责不明,不知道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群众反映,“除了在村部多挂了块牌子,再什么作用也没了”。由此,给一些村干部以权谋私,甚至集体违法乱纪带来可乘之机。十八大以来,仅固原市就有181名村干部违规违纪受到处理,其中贪污公款、挪用涉农补贴的占76%,违反财经纪律的占10.7%。
(六)党组织设置还不够规范。一些村党组织设置不科学、隶属关系不合理。有的农业合作组织、生产协会等党组织游离于所在村党组织之外,致使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有的农村经济组织甘当“编外人”,不能及时成立党组织。个别跨村的经济社会服务组织隶属关系不明确。
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一些党务干部和村干部对抓农村基层党建的本质和规律认识不清、把握不准。以点带面本来是抓好农村基层党建的基本方法,打造“点”是具体措施,带动“面”是根本目的。但一些地方却以“点”代“面”、“点”到为止,只造“盆景”不“耕地”,将主要精力用在打造示范点上,疏于推动面上工作。相当一部分基层干部“抓好党建为中心、抓好中心促党建”的意识不强,就党建抓党建,抓不住本质。还有一些村干部错误地认为,农村党建“不是资料进盒就是制度上墙,不是装点村部就是搞搞活动”,把精力用在补资料、应付检查上。当然,这种观念的固化,也与一些地方不重实效的“检查评比”有关。
(二)一些地方对农村基层党建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农村基层基础保障还不到位。强调,“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但是从全区来看,由于长期保持着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大好局面,一些地方弱化了下大力气抓好农村基层党建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往基层倾斜的意识不强。一些市、县党委抓乡促村力度不够,缺少“真金白银”的硬招实招,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明显不足,“把钱花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上,是用得其所”的认识还没有切实形成。
(三)部分基层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抓基层党建缺乏“严”和“实”的作风。一些干部总喜欢做出名挂号、锦上添花的新鲜事,而不愿干打基础、利长远的实在活;总想标新立异、大放光彩,而不愿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一些干部急功近利、好大喜功,到任一方就想另搞一套,对农村党建的一些制度载体不能一以贯之地坚持下去,缺乏功成不必在我的担当和勇气,抓工作重形式、轻内容,只想着给领导看、却不琢磨如何真正落实到位。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集中精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骨干队伍。
1.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应打破城乡、地域、行业、身份界限,注重从优秀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和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职工、乡村教师、乡村医生中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对产业相近、风俗相同、关系融洽的相邻村,乡镇党委可安排强村富裕人才参加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实行跨村任职。鼓励大村、先进村党组织书记兼任小村、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书记。选派第一书记要严把质量关,确保可用管用。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严格第一书记的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和奖惩工作,确保待得住、干得好。
2.改进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区、市、县(区)应将村干部和第一书记的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自治区每年举办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地级市每年举办重点村和特色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县(区)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轮训一遍;乡镇党委对其他村干部进行培训。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注重对村干部进行党的纪律和规矩、现代农业、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实用技术以及民主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知识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村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发展经济、服务群众的能力。注重将“互联网+”引入村干部教育管理,用好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远程教育等新载体,提高教育管理水平。有计划地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到发达地区开展实地观摩、现场学习等活动,提高培训针对性。
3.精心培养村级后备干部。通过开展以“把优秀青年培养成党员,把优秀党员培养成村干部、致富能手、产业带头人,加强后备村干部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双培养一加强”活动,力争通过几年时间,为每个行政村培养和储备一定数量有思想觉悟、文化素质、职业特长和组织能力的带头人后备人选。建立村级后备干部定期考察调整制度,对表现优秀、条件成熟的及时补充进入村“两委”,对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调整,做到备用结合、动态管理。
4.抓好农村党员发展管理工作。积极引导懂政策、守法律、支持村级组织工作、示范带头作用发挥好的农村青年向党组织靠拢,使他们成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骨干力量。组织农村党员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用技术,不断强化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提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切实把“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落实好,把最基本的纪律规矩执行好。深入开展“评星定格”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员日常考评,定期与党员谈心谈话,对党员进行“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及时公布考评结果。加强农村流动党员的管理,引导流动党员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下大力气推动村级组织经费和村干部报酬待遇落实。
加大村级办公经费保障力度,各地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提高保障标准,让村党组织有能力、有底气为群众办事;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经村民同意,每年可从集体收入中拿出部分资金作为村级办公经费。进一步提高村干部的任职补贴标准,并随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适时调整,绩效性补贴与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评星定级等次挂钩,以便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对村集体经济发展好的,经村民同意,可根据村集体经济年收益情况,给村“两委”负责人和其他村干部一定奖励和补贴。根据人口数量每年给每个行政村一定资金专项用于为民服务,相应保障标准,为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农村有钱办事。区、市、县(区)建立本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条件好、班子强的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自治区财政、农牧部门可结合全区实际制定关于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对经评估预期效益较好的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通过专项资金扶持、担保贷款、股权投资等方式予以支持;指导农村党组织以项目化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扶持资金由县(区)、乡镇负责监管。
(三)通过准确定位和明确职责促使村务监督有形有效。
要将现有“村民监督委员会”规范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切实发挥其作用,不断加强对村务决策、执行、公开的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将监督贯穿于村民代表会议“提出议案、民主议定、公布告知、组织实施”全过程,主动收集和认真受理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加强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级资源资产资金管理、为民服务专项资金监管、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和耕地保护、土地流转工作的监督,通过强有力的监督,确保村务工作公开透明、合法合规。自治区层面应明确统筹指导村务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村务情况分析、村务监督工作报告、村务监督评议考核制度,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
(四)久久为功抓好现有党建载体和长效机制的落实。
1.巩固运用农村基层党建已有载体。严格落实“村民诉求月月清”等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五项制度”,大力实施“连心工程”和“16+X”服务项目,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推行“四议两公开”“五牙子章”、村民代表会议等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党务公开,增加党务工作透明度,拓宽党员群众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按照“一室多用”和办公场所面积最小化、服务场所面积最大化原则,整合场地建好“六个中心”。注意培育和树立典型,积极开展“点赞百名好支书”活动,营造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要适应农民合作组织、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快速发展的需要,推广“支部建在产业链上”“支部+协会”“支部+功能党小组”等做法,探索“村村联建”“村企联建”“村居联建”等形式,优化党组织设置方式,扩大党组织的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结合城镇化建设和农村建设实际,及时设立、调整基层党组织结构,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改建为党委或党总支。理顺组织隶属关系,凡是党的基层组织,都要明确有负责主管的上级。对农村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中建立的党组织,由所在村党组织领导和管理。对跨村跨乡的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中建立的党组织,要明确隶属关系。
3.健全农村党内关怀帮扶激励机制。推行以“建立党员档案、关爱制度、关怀基金,关心党员思想进步、身心健康、家庭幸福和形象树立”为主要内容的“三建四关心”做法,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促进党员教育管理与关怀服务并重。各市、县(区)应结合实际,通过党费划拨、财政拨款、党员捐款、社会捐助等方式建立党内关爱基金,制定党内关爱基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对农村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的帮扶救助,积极解决实际困难。
(五)着眼长远建立农村基层党建责任制。
1.强化农村基层党建责任。切实增强各级党委管党治党意识,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党委书记要履行好“一把手”责任,把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建立市、县(区)、乡镇党委书记抓农村基层党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深入开展述职评议考核,推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切实形成“书记抓、抓书记”的长效机制。建立“暗访督查、约谈问责”制度,对履行党建责任不到位的,进行严肃批评;对问题较多、长期打不开局面的,及时约谈通报;对抓党建不力、出现严重后果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2.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各地应建立完善基层党建工作协调小组和办事机构。党委组织部门要负起具体的牵头抓总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抓好各方面任务的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特别是涉农部门、经济综合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能,加大服务和保障工作力度,积极推广切实可行的服务项目,支持和推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市、县(区)要重视抓乡镇工作,积极为乡镇转变职能、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推动乡镇加强思想、作风、能力建设,提高做好农村工作的水平。乡镇要强化抓村的直接责任,落实好分片包村、入户走访、在村服务制度。继续抓好机关干部“下基层”、部门包村、企业联村、驻村帮扶等工作落实,促进城乡基层党建互融共进、整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