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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县基层党建工作问题及整改清单

发布时间:2023-09-14 00:53:21

一、少数基层党组织党内生活不经常,“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够规范,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中共怀化市纪委中共怀化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十条措施》,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派出专门指导组加强对下一级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强化专项督促检查。

  第一责任人:张霞(县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陈宝林(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直接责任人:各乡镇党委书记、各联系乡镇县领导或分管县领导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纪委、县直各机关单位

  时限要求:20XX年;长期坚持

  二、乡镇机关“六小一中心”设施不全,村级活动场所和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社区便民服务大厅硬件设施参差不齐。

  整改措施:1.全面推进乡镇机关“六小一中心”建设,对22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提质升级,其中新建便民服务中心5个;新建小套房836套、小食堂13个、小浴室13个、小图书室19个、小厕所2个、小运动场18个;2.实施村级活动场所提质升级工程,维修或新建村级活动场所51个;3.加强城市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建设,出台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4.进一步向乡镇简政放权、强化便民服务。5.对于整改不力的乡镇党委书记,按程序追究相应责任。

  第一责任人:张霞(县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姜耀文(县委副书记、县长)、米小龙(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宝林(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潘存金(副县长)

  直接责任人: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各机关单位、各联系乡镇县领导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房产局、县城乡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卫生局、县文广新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时限要求:20XX年底前

  三、新建镇黄金村没有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

  整改措施:整顿工作组进一步查清问题,相关职能部门指导镇党委、政府,确保在春节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完成选举任务。

  第一责任人:张霞(县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姜耀文(县委副书记、县长)

  直接责任人:夏隆友(县民政局局长)、阳华(新建镇党委书记)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新建镇、县纪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信访调纠局、县经管局、县司法局

  时限要求:20XX年2月前

  四、农村党员队伍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素质不高、文化偏低、年龄老化、能力较弱等问题比较突出;部分村处置不合格党员力度不够大。

  整改措施:1.实施“领头雁”工程,采取公推直选、两推一选、组织委派、公开选拔等方式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2.大力实施“双培双带”工程,拓宽选人视野,进一步优化结构、激发活力,全县建立党员创业示范基地22个;3.县委每年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一遍,乡镇每年对基层党组织委员轮训一遍。继续抓好大专学历村干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4.积极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5.为214个村选派214名党建工作指导员。

  第一责任人:张霞(县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张家铣(县委副书记)、向开林(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陈宝林(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直接责任人:各乡镇党委书记、各联系乡镇县领导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

  时限要求:20XX年;长期坚持

  五、个别乡镇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指导把关不力,没有认真履行审批职责,个别村、社区存在违规发展党员。

  整改措施:1.结合年度党员统计,对各乡镇近3年发展党员的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和整改;2.对乡镇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干事、村党组织书记,重点就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培训;3.严格标准,严格程序,重点从农村青壮年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4.严格审批,发展党员报县委组织部把关和备案;5.约谈相关乡镇党委书记,对问题严重的按程序进行组织处理,对违规发展的党员,撤销党员资格。

  第一责任人:张霞(县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陈宝林(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直接责任人:各乡镇党委书记、各联系乡镇县领导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

  时限要求:20XX年;长期坚持

六、基层财务管理和使用有待进一步规范。

  整改措施:1.严格执行村账乡代管制度,明确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的第一责任;2.建立完善村(社区)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财务预决算、财务报销审批、票据管理、财务审计监督等制度;3.强化责任,严格督查,严肃查处村(社区)干部乱收乱支、虚报冒领套取资金、违规报销账目、贪污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4.对问题突出的乡镇,约谈乡镇党委书记,按程序对主要责任人进行免职处理,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第一责任人:张霞(县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米小龙(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向开林(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陈宝林(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直接责任人:各乡镇党委书记、各联系乡镇县领导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纪委、县委农村工作部(县政府农办)、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经管局

  时限要求:20XX年;长期坚持

  七、党费缴纳不规范。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制度,查处一批长期不缴纳党费的典型,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一责任人:张霞(县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陈宝林(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直接责任人: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机关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各联系乡镇县领导或分管县领导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单位

  时限要求:20XX年;长期坚持

  八、县级城市惠民项目资金和社区养老保险、医保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1.对城市社区惠民项目资金,实行账户单列、专账管理,县城城区社区提高到每年10万元。2.加大对社区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作的督办力度。

  第一责任人:张霞(县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米小龙(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宝林(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直接责任人:各乡镇党委书记、各联系乡镇县领导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时限要求:20XX年

  九、村级集体经济薄弱。

  整改措施:1.认真落实《关于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中方办发〔2014〕16号)文件精神。2.县财政每年安排600万元,建立发展村集体经济专项扶持资金。3.采取多种模式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确保20XX年底50%的村达标,到2020年底所有的村100%达标。

  第一责任人:张霞(县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姜耀文(县委副书记、县长)

  直接责任人:各乡镇党委书记、各联系乡镇县领导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委农村工作部(县政府农办)、县财政局、县经管局

  时限要求:20XX年;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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