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践行“三严三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当前部分党员干部“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不作为”(简称“四个不为”)问题,切实营造“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政治生态,市委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懒政怠政“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不作为”专项治理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四个不为”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全市上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三查三保”活动和作风纪律集中整顿活动,广大党员干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办事效率不断提升,机关作风持续改善,有力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但也有部分党员干部难以适应新常态,存在着在其位不谋其政,思想滑坡消极懈怠、本领恐慌能力不足、责任缺失不敢担当、纪律松弛作风涣散,庸庸碌碌守摊子,平平安安占位子,浑浑噩噩混日子等“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不作为”问题,严重侵蚀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损害干部队伍整体形象,影响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今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要牢牢把握“一个定位”“两个率先”“三个标杆”“四个永城”“五个路径”“六个更加”的总体思路,确保市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必须抓住干部这一决定性因素,扭住作风这一根本性保障,切实解决“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不作为”问题,进一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作风根本性转变,着力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迸发干事创业激情,使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更大舞台,让不干事、不能干、干不成事的人没有市场。
二、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密结合“4+4+2”党建制度体系建设,以解决“四个不为”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促进各部门各单位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各级党员干部主动担责、履职尽责,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解决“中梗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断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永城提供强大动力。
三、工作目标
(一)解决思想消极、精神懈怠问题,实现人员高素质,工作有激情,治理“不想为”;
(二)解决本领恐慌、能力不足问题,促进服务高质量,办事高效率,治理“不能为”;
(三)解决责任缺失、不敢担当问题,增强责任担当意识,主动履职高效作为,治理“不敢为”;
(四)解决履责不力、失职渎职问题,强化教育惩处监督,运用执纪“四种形态”,治理“不作为”;
通过“四个不为”专项治理,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为群众、为企业提供快捷高效优质服务,营造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一流发展环境,推进作风建设、为民服务长效机制落地生根。
四、治理范围及对象
专项治理范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市管各企业和学校,以及工、青、妇等各人民团体,具有或受委托行使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单位或组织。
专项治理对象:上述部门和单位中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重点是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
五、重点任务
(一)推进简政放权。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手续,最大限度简化办事流程,“无底线”压缩办理时限,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办事窗口;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推行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加快建立市、乡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二)开展项目化督查。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进行量化分解,实行项目化管理,落实项目推进责任制,按照时间节点进行项目化督查。对重点项目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涉农资金使用、“十大民生工程”重点开展集中督查行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进展缓慢、审批推诿扯皮、执法监管不力、资金违规使用等问题。对未能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放任不管、推进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追究责任。
(三)推进落实三项清单。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清单确权,规范用权。制定权力清单,划定权力边界;厘清责任清单,明晰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建立负面清单,明确本部门本单位禁止事项。依托“互联网+”,搭建政务服务网上运行平台,公开公示三项清单,实现网上晒权、网上行权、网上监督和网上惠民。
(四)持续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加大部门间、科室间干部轮岗交流的力度,探索创新轮岗交流机制,规范轮岗交流的对象、条件、方式、年限、程序等,激发干部活力,解决干部长期在一个单位、一个岗位,缺乏工作热情和动力,因循守旧、懒政怠政,甚至利用关键岗位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问题。
(五)清理“吃空饷”和“空挂工作关系”。严肃编制、组织人事、财经工作纪律,推进编制、组织人事、财政制度改革,强化公职人员工资及工作关系规范管理,严明纪律,堵塞漏洞,巩固扩大“作风纪律集中整顿”成果,澄清公职人员工资和工作关系底数,加强和规范全市公职人员人事编制和经费管理,建立规范完善的人事和工资管理机制,解决财政供养人员长期脱岗“吃空饷”和弄虚作假在事业单位空挂工作关系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
(六)强化首席服务官和效能十二项制度。严格落实首席服务官制度,全程服务落地项目。按照“小机构、大服务”的管理模式,明确责任分工,提高服务效率。推行政务公开、岗位责任、人员去向告知、首问负责、AB岗、一次性书面告知、通知书、并联审批、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超时默认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力推行“零停留”办公、“零差错”办理、“零关系”办事,推进行政事项办理提速提效。
(七)开展百家点题。选取100家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对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点题。相关部门要认真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台账,公开承诺,限期整改,整改结果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
(八)组织万人评议。走群众路线,让群众参与,请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组织社会各界对重要部门、关键科室懒政怠政、“四个不为”情况进行排序式民主测评,评议结果全市通报。对评议结果后三名的职能部门、后十名的科室主要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调离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部门和科室列为重点监控单位。
六、方法步骤
“四个不为”专项治理活动为期一年,分三个阶段进行。明查暗访、惩治追究问责贯穿始终。
(一)动员部署、学习讨论阶段(2-3月)。一是层层召开专项治理活动动员会议,广泛深入发动。二是各乡镇各单位制定活动方案,采取集中学习、自学、专题辅导等方式深入学习,提升思想认识。三是开展“四个不为”专项治理大讨论,围绕“四个不为”问题,以“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为主题开展思想大讨论,自觉做到“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四是开展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专题教育培训,把《永城市作风纪律集中整顿活动学习读本》,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要内容,组织知识测试。五是开展公开承诺活动。每名公务人员都要签字背书,保证“不让工作在我这里贻误、不让办理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不让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办事人员在我这里被冷落、不让不良风气在我这里出现、不让单位形象在我这里受损害”。
(二)查摆剖析、整改提高阶段(4-9月)。各乡镇各单位及每名人员要结合工作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查纠存在的“四个不为”问题。一是逐人、逐事、逐项查找问题,敢于揭短亮丑,敢于正视不足,敢于触及矛盾,把问题找准、找深、找透。二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工作落实不到位、执法监管不力、影响工作成效的体制机制等问题,并帮助每位党员干部查找问题。三是通过网络调查、走访、座谈、发放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四是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在深刻剖析根源的基础上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逐项整改、逐一销号。
(三)建章立制、总结提升阶段(10-12月)。坚持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起来,以“实际、实用”为原则,着力构建四项长效治理机制,营造优良的干事创业环境:一是健全目标责任管理机制。按照法律规定和“三定”方案,在制定“三项清单”的基础上,把职责法定化、责任具体化,科学划定责任,明确工作流程,做到责任清晰、任务量化、落实有度、评估有据,促使党员干部忠诚履职,依法行政,高效服务。二是改革干部管理机制。探索完善干部能上能下配套制度,畅通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渠道;探索干部试错免责机制,对符合中央精神、改革方向的实践探索,允许失误,着力消除怕触红线的“不敢为”思想负担;促进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引导干部“为官有为、为官作为”,“有为才有位,有位要有为”,不让干实事者吃亏。三是完善绩效管理考评机制。建立科学的绩效管理和绩效考评体系,量化工作指标,绩效真正挂钩,奖惩真正兑现,把考评结果作为晋级晋升、评先评优、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好与干坏一个样问题,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四是建立“四个不为”监督检查惩处问责机制。制定“四个不为”监督检查和问责办法,明确监督检查内容、方法、形式及问责范围、问责情形、问责程序,推进“四个不为”治理常态化。
(四)明查暗访、惩治追究问责贯穿始终。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治理“四个不为”活动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监督执纪,严格查办案件,着力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惩治追究问责,并贯穿整个活动的始终。一是明查暗访。采取各种形式,携带微型设备,不打招呼、不定时间,开展经常性、高密度、全覆盖地明查暗访。乡镇、市直纪委(纪检组)监察室每周要对本部门及二级机构明查暗访一遍,市纪委监察局每月要对全市市直单位和所有乡镇明查暗访一遍,明查暗访实行半月报告和零报告,下大力气发现“四个不为”等懒政怠政问题。二是畅通渠道。开通“四个不为”问题随手拍微信举报平台,设立网络举报专区,设置举报电话,在媒体公开投诉地址,广泛接受群众反映。三是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四个不为”行为,要保持高压态势,每个月快查重处一批“四个不为”案件,做到问责从重、一案双查、一案双究,让干部不敢懈怠。四是通报曝光。对典型案例通报不留情,进行点名道姓曝光,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市委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有关市委常委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市“四个不为”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督导检查组、监督问责组和宣传报道组,分别由成员单位负责。办公室半月召开一次碰头会,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汇报会,听取工作进展,研究部署阶段性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也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具体方案,健全工作机构,扎实推进专项治理活动。
(二)落实两个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四个不为”专项治理活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以上率下,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决不允许敷衍应付、当“甩手掌柜”。要一级抓一级、级级有责任、层层有压力、逐级抓落实。市纪委监察局要立足职能定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明查暗访、惩治追究问责之剑抓在手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敢于动真碰硬,严肃查处懒政怠政“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不作为”问题,对开展专项治理敷衍应付的,按“四个不为”一并处理。
(三)强化督促检查。专项治理活动办公室要注重对各级各部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针对各阶段工作任务定期不定期组织督查,查看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开展活动不力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加强工作指导,推动活动顺利开展。各乡镇、市直单位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逾期不报的,按“不作为”进行问责处理。
(四)营造浓厚氛围。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在广播、电视、网络开辟专题专栏,及时报道,深入宣传;要注重正反典型的宣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