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推动“经济强”上取得重大进展
认真贯彻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开放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创新驱动为主引擎,深入实施转型升级工程、科技创新工程、农业现代化工程,厚植实体经济发展优势,推动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行动计划,以知识产权创造,提升企业研发机构研发能力,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壮大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骨干的创新型企业集群。鼓励企业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创新研究。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实施范围,推动设备更新和新技术应用。
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创新源头作用。加强创新能力建设,着力推进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发,重视颠覆性技术创新,完善科技成果产业化、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高科技企业培育有机结合的新型创新协同体系。争取在重大创新领域组建国家实验室,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推进大学科技园区建设。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
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创新政策与相关政策的统筹协调。集中支持事关产业发展的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重大成果转化,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构建普惠性创新支持政策体系。瞄准瓶颈制约问题,制定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建立健全军民技术良性互动的体制机制,打造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增强先进技术、产业产品、基础设施等军民共用的协调性。积极争取和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构建促进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强化科技同经济、创新成果同产业、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利益收入“四个对接”。加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建立覆盖创新全过程的科技创新融资模式,建立完善科技金融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更大力度推进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更好发挥科技体制改革“试验田”作用。健全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机制,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
优化区域创新布局。加快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探索有利于创新的新政策、新机制、新模式,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努力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试验区和区域创新一体化先行区。加强苏中、苏北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园区建设,推动区域内创新组织的集成联动。构建深度融合的开放创新机制,提高创新国际化水平。
(二)着力培育发展新动能。优化人力、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深入开展“创业江苏”行动,放宽政策、放开市场、激活主体,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落实和创新鼓励消费的政策,引导消费朝着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以扩大服务消费为重点带动消费结构升级。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健全消费纠纷解决服务体系,营造诚信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投资结构。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创新融资方式,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提高民间投资比重。创新公共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发挥出口对增长的促进作用。增强对外投资和扩大出口结合度,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的对外经济新优势。创新技术、产品、管理、营销、商贸模式,实施优进优出计划,营造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新优势。
以质量和品牌提升增强有效供给能力。统筹推进质量强省和品牌强省建设,深入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实施商标和名牌战略,全面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以及自主品牌建设水平。探索建立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制度。
(三)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兼顾当前需要和长远可能,统筹有形空间和无形空间,实现发展空间的有效拓展。
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大力发展前景好、容量大、效益高的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推广新型孵化模式,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发展天使、创业、产业投资,支持更多优质企业上市。
拓展现代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实施重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工程。实施网络强省战略,加快建设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超前布局下一代互联网。构建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管道顺畅衔接、便捷高效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推进苏北、苏中快速干线铁路网和苏南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加快港口和高等级航道网建设,提升干线公路网通畅性和安全性,推进综合客货运枢纽及集疏运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航空枢纽建设。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地下管网和防洪防涝设施建设。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邮政、管道等基础设施网络和粮食储备、能源储备设施建设。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卫星导航定位地面应用设施建设。
拓展网络经济空间。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智慧江苏建设,发展分享经济,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大力培育网络服务平台,提高平台的集聚效应和市场价值。实施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发展物联网技术和应用,加快推进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强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创新,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实施企业互联网化提升计划。
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坚持陆海统筹、江海联动,增强海洋意识,科学开发海洋和滩涂资源,优化海洋产业结构,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建设海洋经济强省。
(四)加快构建产业新体系。坚持调高调轻调优调强调绿的导向,落实《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加快制造强省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做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两大主干,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推进智能制造。构建新型制造体系,引导制造业向分工细化、协作紧密方向发展,促进信息技术向市场、设计、生产环节渗透,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实施企业制造装备升级计划,向数字化、智能化提升,建设一批智能车间、智能工厂。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先导性和支柱性,深入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规划和推进方案,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促进竞争功能,按照市场化原则进一步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运作机制,做精做特做优做强一批新兴产业,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集群。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开展大规模技术改造行动,落实和完善企业技改财税政策,支持企业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推进技术改造,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化办法化解产能过剩,完善企业退出机制。推进建筑产业与工业、信息产业深度融合。支持老工业基地和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
开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放宽市场准入,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围绕全产业链的整合优化,以拓展产品功能、提升交易效率、增强集成能力、满足深层需求为重点,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快健康江苏、畅游江苏建设,建设旅游强省,发展体育产业,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
(五)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按照“在全国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落实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
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挥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家庭农场,规范农民合作社发展,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省推进工程。鼓励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支持粮食规模化产业基地建设,强化粮食主产区建设,增强流通储备能力,保证供需平衡、口粮自给。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推进产业链和价值链建设。全面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制定实施农村“互联网+”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公共平台建设,推进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
着力提高农业物质装备和技术水平。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开展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土壤改良工程。继续推进黄河故道地区、丘陵地区综合开发。推进农机农艺配套,逐步实现全程机械化生产。完善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农业科技队伍建设,加大技术推广力度。发展现代种业。
逐步完善现代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完善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农业补贴机制。改革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形成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六)全面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开放总布局,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深入推进企业、城市、人才国际化,丰富开放内涵,提高开放水平,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
拓展对内对外开放新空间。依托“一带一路”交汇点和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东方起始区域的独特区位,打造“一带一路”建设辐射带动力强的重要开放门户。与沿线重点国家和地区建立合作机制和平台,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经贸产业合作、工程建设领域、海洋经济发展、远洋渔业拓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重要节点和平台建设、人文交流等方面主动作为、率先突破。发挥制造业优势,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加快推进连云港中哈物流合作基地和上合组织出海基地建设,积极参与中韩自贸区建设。在建设长江经济带中发挥引领作用,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打造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长江下游江海联运港区和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实现同中上游地区的互动发展。发挥国际友城作用,搭建平台,深入推进多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服务中央对台工作大局,深入推进苏台合作,用好两岸企业家紫金山峰会等合作平台,深化两地产业、文化、教育、科技、社会等领域交流合作。进一步深化和港澳地区的合作发展。
加快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推动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主攻集聚和培育高端人才、高端技术、高端产业,充分发挥企业、城市、人才国际化的主阵地作用,成为江苏先进制造业基地和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主要载体。着力推动外贸大省向外贸强省转变,高水平实施以质取胜、品牌国际化、市场多元化战略,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扩大一般贸易规模,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不断提高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出口比重,并实行积极的进口政策,使外贸结构与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相匹配。着力提高“引进来”层次和水平,扩大开放领域,放宽准入限制,积极有效引进境外资金和先进技术,引进在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中处于中高端的产业,更有效地促进江苏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推动企业更大步伐“走出去”,开展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证券投资、联合投资等,开展科技创新、项目对接、信息交流、人力资源开发等多方面国际合作,培育一批跨国企业,推进境外产业合作区和产业集聚区建设,打造江苏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境外合作载体,增强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
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健全有利于合作共赢并同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推广自贸试验区可复制的改革试点经验,加强开发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开放载体的整合优化和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提升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等开放平台建设质量和水平。建立便利市场采购、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的体制,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全面实施单一窗口和通关一体化。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健全对外投资促进政策和服务体系,整合各类驻境外办事机构,建设“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双多边自贸协定,鼓励企业全面参与全球经济合作和竞争。
(七)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紧紧围绕“人的城镇化”这一核心,推动城镇化进入以提高质量和内涵为主的转型发展新阶段,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实施“强富美高”新农村建设推进行动,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格局,努力建设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先导区、示范区。
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进新型城镇化。充分发挥南京、徐州、苏锡常都市圈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建设沿江城市带、沿海和沿东陇海线城镇轴,充分发挥沿运河城镇的文化、生态、旅游功能,合作共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
构建新型城镇化推进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在构建新型城镇化投融资机制、产城融合体制机制、标准体系等方面大胆探索实践。
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加大“六个一体化”统筹推进力度,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承担机制,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实施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强化村级“四有一责”建设。深入推进苏州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统筹推进农村改革试验区各项试点。
(八)更高层次推进区域协调发展。认真落实新一轮区域发展布局。全面对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发展一体化等重大国家战略,发挥叠加优势,加快建设沿沪宁线、沿江、沿海、沿东陇海线经济带,推进宁镇扬、锡常泰、(沪)苏通融合发展,推动淮海经济区、淮河生态经济带规划建设,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生产力布局。发挥好国家平台载体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推进区域经济深度融合。创新区域发展联动机制,推动城际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区域规划对接、产业合作、园区共建等,加强省内省外的区域合作和交流。扎实做好援疆、援藏等对口支援工作。
更大力度推动苏南提升、苏中崛起、苏北振兴。扎实推进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全面启动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开发建设。着力推动苏中跨江融合、特色发展,进一步提高整体发展水平。深入实施支持苏北发展六项关键工程,深化南北挂钩、四项转移,加快苏北振兴步伐。加强分类指导,完善“一市一策”、“一市一试点”政策体系。制定新一轮支持沿海发展重大举措,促进沿海地区及其与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打造“一带一路”建设先行基地、江海联动发展基地和开放合作门户基地,加快形成我国东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
三、在加快“百姓富”上创造更多成果
认真贯彻共享发展理念,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围绕“七个更”的目标,深入实施民生幸福工程,注重机会公平,扎实办好各项民生实事,推动民生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深入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逐步缩小收入差距。
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机制,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着力提高经营性收入,多渠道提高财产性收入,稳步提高转移性收入。
调整收入分配格局,规范初次分配,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实行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二)促进就业创业。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实施全民创业工程,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创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带动青年就业创业。加强就业援助,帮助就业困难者就业。
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培养造就新型技能型劳动大军。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等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完善职称评定制度,推广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等同大城市落户挂钩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