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快要开学了,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给大家整理关于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的入口,快来点击查看吧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官方网http://www.csls.cdb.com.cn/: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正常还本付息及提前还款说明
一、正常还本付息
1.凡已毕业的贷款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贷款利息由学生和家长共同承担;毕业当年和第二年为宽限期,可以只还利息;毕业后第三年起必须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始,宽限期为三年)
2.正常还本付息为每年11月1日——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9月20日)。
二、提前还款
即申请提前还清全部合同或部分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提前还款每天都可申请,根据申请日期确定相应的结息日。
1月—9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结息日),学生应于当月20日前还款;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结息日),学生应于次月20日前还款。
10月—11月:10月1日—15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0月20日(结息日),学生应于10月20日前还款;10月16日—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结息日),学生应于12月20日前还款。
三、还款方式
1.使用POS机还款:学生或家长直接将钱存入在任何银行开户的银联卡,持卡到乡镇教管中心使用POS机刷卡。
2.通过支付宝还款:在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后,登陆支付宝(https://www.alipay.com):应用中心——还款——助学贷款还款——输入账号、身份证号、验证码——下一步——网上银行——完成还款。
3.生源地助学贷款不再通过代理行还款。原在信用社还款的学生(只在2009年及以前贷款),可自己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到县资助中心,将还款方式变更为支付宝还款。变更后,年底的还本付息和提前还款,一律采用POS机或支付宝还款方式。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问答
1、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是否有利息?
有利息。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政府财政贴付,从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利息由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承担。
2、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3、那些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均可申请贷款。
4、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须符合那些条件?
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三)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四)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五)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六)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5、什么是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
6、贷款额度是多少?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它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7、贷款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20年。
8、贷款利率是怎么规定的?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9、如何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第1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份。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第2步: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申请表一式一份,身份证、户口簿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向县教育局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借款申请。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请学生和家长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含验证码),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
第3步:借款学生携带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受理证明,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截至规定日期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