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适龄青年及各位家长:
根据2015征兵工作安排,我州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望广大适龄青年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报名参加应征。具体报名事宜如下:
一、报名时间
男青年即日报名截至11月10日,女青年截至11月5日。
二、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已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同时上交《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无此类表格视为放弃优惠政策。
女青年采取网上报名,并通过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审核。应征女青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初选预征对象11月6日起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持此表在户籍所地应征。
三、征集对象和范围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和海岛、边境地区可放宽到初中毕业。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应征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2015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和入校的学生优先入伍。
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高中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入读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或自考类院校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身高在160厘米以上。
四、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
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五、入伍优惠政策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在部队享受优先提干、考军校、保送入学、选取士官政策,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国家正在出台大学生退役后报考公务员优惠政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入伍享受国家实施的学费补偿,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六、退出现役安置政策
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经济补助。从11月起,对退伍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由地方政府按照全省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发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为15603元),义务兵按2年计发,一期士官按3年计发,二期士官按4年计发,三期士官按5年计发,四期士官按6年计发。
实行城乡统一的义务兵家庭优待制度。士兵服义务兵期间,统一按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其家庭发放优待金。
职业教育、自谋职业、安置工作、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及大中专院校、社会保障服务等优惠政策。依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青政办〔2015〕296号)执行。
七、其他事项
报名时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5张1寸免冠照片。报名详情,请咨询各县人武部。女兵报名有关咨询在州征兵办公室(15909730399)。
监督电话:0973-8798045 0973-8798038
黄南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