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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09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征兵5月至6月预征

发布时间:2023-09-18 07:29:53

 为拓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渠道,从起,我省将在普通高等学校应届高校毕业生中实行部队征兵预征制度。5月至6月,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进入高校,开展预征工作。目前,我省征兵普查工作已全面开始。


  记者了解到,有意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可向所在学校武装部或学生处咨询。应征入伍的对象仅限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年龄要求,高职(专科)毕业生当年为18岁至23岁,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当年24岁;身高要求,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体重要求,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0%,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方面,路勤岗位视力标准,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内科方面,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优惠、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

  此外,从今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费补偿款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作者:何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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