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专升本的通知
关于青海师范大学选拔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生
升入本科学习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选拔专科生升读本科的有关工作要求,我校将从普通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升入2014级相应本科专业学习(以下简称普通全日制专升本)。为做好此项工作,保证考务的公平、安全、规范、科学和准确,维护考生利益,确保考务工作的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领导小组
组长:刘同德
副组长:马德明崔巍
成员:张利民冶成福马占杰杜长顺李晓华
王士勇马俊耿生玲范荣玲王文颖
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主任:冶成福
成员:教务处教务科、招生办
二、报名条件
1.我省各高校2016届普通全日制三年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2.省外高校青海生源2016届普通全日制三年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高职专科院校毕业生及成人高校举办的应届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
3.思想品德好,具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坚定,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4月18日?4月22日;
2.地点:
(1)成都校区:青海师范大学成都校区办公室;
(2)校本部:教务处(田家炳书院307)。
四、考试时间
5月14日?15日
五、学习形式
普通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编入我校2014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相关专业学习,学制2年。
六、收费标准
普通全日制专升本的收费标准、项目参照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相关专业标准执行。
七、考试管理
1.考试由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
2.考试地点:
(1)成都校区:由校区办公室负责;
(2)校本部:北院理科教学楼;
3.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1)成都校区:校区办公室于5月6日前将考生报名数据库和报名信息(附件2、附件3)统一报教务处,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校本部:报名学生持专科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和《青海师范大学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3)现场报名,采集照片、核对信息后领取准考证。
4.其他要求:
(1)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报名;
(2)考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他证明一律无效,证件不全者取消考试资格。
5.评卷登分:
评卷、登分等具体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
6.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为300分,其中每门课为100分。
7.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科类 | 专业类别 | 学制 | 计划数 | 备注 |
1 | 汉语言文学 | 文史 | 非师范 | 2年 | 15 | |
2 | 英语 | 文理 | 非师范 | 2年 | 10 | |
3 | 经济学 | 文理 | 非师范 | 2年 | 15 | |
4 | 旅游管理 | 文理 | 非师范 | 2年 | 10 | |
5 | 学前教育 | 文史 | 师范 | 2年 | 10 | |
6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工 | 非师范 | 2年 | 10 | |
7 | 电子信息工程 | 理工 | 非师范 | 2年 | 10 |
8.录取:
(1)普通全日制专升本录取依据考生成绩,按总分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2)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者报省考试管理中心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3)根据生源报名情况,我校将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八、证书颁发
普通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符合毕业条件的,由我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九、监督和约束机制
1.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2考试的全部工作在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3.认真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或入学资格,并报生源地招办处理;
4.其它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程世岳
联系电话:0971?6307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