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文化

没有三个共同就没有企业文化

发布时间:2023-09-21 02:03:41

  “三个共同”是企业文化内涵中三个不可或缺的构成部分。企业文化建设的终极目标,也就是要构建出这“三个共同”,让企业组织成员的心之所想,情之所系,爱之所发、行之所动都保持一致,上下同欲、步调一致。

①共同价值观念的三层内涵

  所谓价值观念,简单地说,是一个人对于事物的是与非,美与丑,善与恶判断标准的界定。它直接是指导人们行为选择的依据。价值观念在这里它回答了三个方面的问题:

  A. 什么是应该的,必须选择的?什么是不应该的,必须扬弃的?这是选择与否的问题。

  B. 什么是重要的,有重大价值的?什么是不重要的,没有价值的?这是选择的优先顺序问题。

  C. 什么是可敬的,值得尊重的?什么是可鄙的,不值得尊重的?这是情感导向的问题。

  著名诗人裴多菲“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的诗句就包含了价值观念的完整内涵:他强调生命、爱情和自由都是必须选择的;强调相比生命,爱情应该优先选择,相比爱情,自由应该优先选择。并且他还隐含着把自由看得重过爱情和生命的人才可敬的情感,诗人所爱的就是为了自由而不惜牺牲生命的人。

  1928年3月20日清晨,汉口余记里刑场,反动的桂系军阀即将在这里杀害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夏明翰。在最后时刻,刽子手问夏明翰,“你还有什么遗言吗?”夏明翰高声说:“有,拿纸笔来!”于是就有了“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这令所有仁人志士都会热血沸腾的诗句。这诗中就包括了共产党人对于前列三个问题的回答。正义(主义真)和生命(头)都是应该选择的价值,但正义更重要(砍头不要紧),我(夏明翰)的行为是值得尊重的,“后来人”会效法。

  共同价值观念,简单地说,是指在一个组织中,人们在对一定事物判断的标准上,形成的共同的善恶取舍标准。

②共同思维方式的三层内涵

  所谓思维方式,简单地说就是人们思考问题的特有路径和模式。人与动物不同,其行为不是本能驱动的,而主要是由他的意识驱动的。当他感知到一个事物发生变化时,他就会思考这事物变化对他的影响,他应该采取何种措施办法应对的问题。这从特定意识感知到行为选择的过程,也就是思考的过程。而这种思考往往总有一个相对稳定的路径和模式,即:

  A. 从什么角度思考?回答我所感知和面对的事物变化,应该从什么角度来分析评价和判断的问题,寻求的目的和目标是什么的问题。

  B. 站在什么立场上思考?回答自我现在的处境是怎样的,所感知和面对的事物变化对我现在的处境有什么影响的问题。

  C. 如何思考?回答我应该怎样应对所感知和面对事物的已有变化和可能变化的问题。

  共同思维方式,则是从社会群体的范围定义的。从家庭到工作单位、生活社区、家乡民族、国家地区、人类世界,各自分别体现为不同层次的社会展开,这不同层次的社会所共有的思维方式,就是这个层次上的社会共同思维方式。相对他个人而言,也就是以他个人为圆心展开的社会范围内共有的思维方式。企业的共同思维方式仅仅是他从工作单位整体这个层次界定的社会范围内共有的思维方式。

③共同行事习惯的三层内涵

  所谓行事习惯,简单地说,就是人们不加详细思考就进入行为过程的一种固有活动模式。它是人们在以往的行为活动过程中对一些已有过的行为活动方式方法,通过不断检验确定的行为方式方法。从心理学分析,它是一种非完全意识行为,行为主体没有作深思熟虑的思考判断,就选择按照已有过的特定行事方式行动,并仅仅是一种已有过的行事方式的重复。

  共同行事习惯,也就是在社会组织内部形成的在其生活、工作、学习过程中对于人物关系和人际关系处理上因循而动的固有活动模式。共同行事习惯的内涵有三个方面:

  A.对已有过的行为活动的重复;

  B. 行为选择勿须作深思熟虑的思考;

  C. 在一定社会组织中,行为选择方式相同。

  据2010年01月02日江淮晨报《市民沃尔玛超市遭遇“搜身”》一文报道,“一月一日下午三点多钟,袁小姐和自己先生一起到沃尔玛超市购物。”在收银台付款之后,过大门报警器发出响声,被超市工作人员拦住搜身,“搜完口袋搜鞋子?看完这些,那位工作人员显然还没有放弃的打算,又叫袁小姐把脚抬起来给她看。”检查完了后,没有任何问题,超市工作人员连一句“对不起”的话也没有。

  据济南日报2010年9月15日刊文《对顾客强行搜包,济南沃尔玛判赔八千精神损失费》报道,去年年初,张先生去沃尔玛超市购物,因收银员一时疏忽未对价值约24元的牛肉消磁,导致“二道门”(顾客付款后需通过的验票口)发出报警声,因而被超市工作人员强行搜包。一气之下,他将沃尔玛泉城路店和沃尔玛设在中国的分公司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告上法庭。2010年9月14日张先生收到二审判决书,法院判决沃尔玛超市赔偿张先生精神损失费8000元。

  据《法人》杂志2009年第11期报道,“2009年8月30日晚8时许。这天晚饭后,余小春和家人打了招呼‘去景德镇沃尔玛买点东西’就下楼了。这一去,余小春就再也没有回来。”“余小春采购完商品,在收银处结了账,并经过了超市出口的核验通道,向家中走去。在离自家楼道口不到10米的地方,余小春被5个人围住了。这些人自称是沃尔玛的,向余小春索要购物票据。”他们没有穿沃尔玛的工作服,余小春拒绝了他们的要求,争执当即爆发。“‘我们当时听到一阵咋呼,回头就看到四五个年轻人拉扯着一个妇女打。’附近一家店铺的店员告诉《法人》记者。”“‘她都喊救命了,我嫂子和爸妈都向他们跪下了还在打!’余小春丈夫的二哥陈全林站在楼道口上,指点着弟媳倒地的地方悲愤地说。”“直到110民警来到,才制止了这场群殴。受伤倒地不起的余小春被民警送到了医院。经过三天三夜的抢救,医生最终没能留住余小春的生命。”

95%的人继续看了

其他人推荐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