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划文案

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安排意见(二)

发布时间:2023-09-20 21:28:04
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安排意见
㈢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在教育月期间,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集中宣传报道自治州纪委评选表彰的党风廉政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以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鞭挞腐恶。各县(市、口岸)、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州纪委、州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的安排,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新疆日报》“作风建设好新闻”竞赛活动,大力宣传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发挥身边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利用演讲会、报告会等形式,宣传先进事迹。同时,要结合查办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件,组织通报会或案件剖析会,组织观看中纪委制作的《失衡的秤-王昭耀受贿案警示录》、《慎交友警示录》、《廉洁治家警示录》等电教片,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廉政勤政、和谐向上的良好氛围。
㈣深入开展对照检查。教育活动要紧密联系本地、本部门、本单位以及个人和班子实际,认真查摆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看有哪些与中央的要求不相符合,边对照边改正,立说立行,一时难以纠正的,要拿出纠正的计划和措施。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提高认识,引以为戒,严格自律,自觉遵守。认真学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党纪政纪条规和有关严肃政治纪律、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公务接待、制止奢侈浪费等方面的规定,进一步强化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意识,明确行为规范,增强纪律观念。要重点对照检查有无违反规定修建楼堂馆所、超标准购车、超标准购房、超范围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旅游、借婚丧嫁娶敛财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自查,坚决纠正。
㈤着力为各族群众办实事。作风建设重在实践。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组织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下基层,真正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的呼声,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把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服务群众的具体行动。一是下基层调研。各县(市、口岸)、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组织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和反腐倡廉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的思路和办法,指导和推动基层工作;二是下基层接访。要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深入基层了解民情民意,积极受理群众诉求,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困难,促进疑难问题的解决。要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努力化解不安定因素,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下基层服务。要把科学知识、文艺演出、图书、医药、技能培训、政策法律宣传咨询等送到农村、牧区、街道、社区,大力为广大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四、几点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开展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是深化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需要,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其他领导要积极配合,认真抓好教育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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