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有关单位套取资金转放擅自设置的账目,私存私放。上级部门与下属二级单位或下属经济实体相互勾结,弄虚作假,套取资金,将资金转入私设的账目中,私存私放。
、通过篡改会计账目违规转出资金,私存私放。通过伪造会计凭证,撤换并重新编制会计账簿、篡改财务报告等手段,隐瞒收入或扩大支出,将资金转出法定账目,私存私放。
、将代收的财政收入私自截留,私存私放。
、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自查要求:各科室和各下属单位要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清理本科室和本单位的“小金库”,如实上报“小金库”的各项收支情况,不得隐瞒不报或避重就轻,自查要求达到%,自查要求扎实细致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认真填报《单位自查自纠“小金库”报告表》,并将报告表于月日交回局“小金库”清理检查办公室(设在局财务科)。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检查顺利进行,成立“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领导组:
组 长:闫甲午
副组长:李民龙 杜绪鹏 李志民 贠晨昱 荆富功 杨生军
成 员:孙孟春 朱春明 张科院 杨君丽 吉国辉 金 浩
杨晓辉 赵 伟 王京军 李林宏 胡玉明 牛永鹏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科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治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措施,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
(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各科室和各单位要积极完成和配合检查工作任务,保证此次清理检查取得实效。要克服搞形式、走过场思想。凡是存在“小金库”的单位,要相信组织打消顾虑,破除侥幸心理和抵触情绪,把握时机争取主动,如实填报自查表按时上交。自查表要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经科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同签字上报,对填报不真实、弄虚作假、自查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科室和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全面整改,健全制度。自查结束后,各科室和单位要认真总结,针对自查出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规范管理意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和增强自我约束意识,防止“小金库”死灰复燃。要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法制教育,强化财政、财务管理,将各项财务收支纳入正常渠道,严格财政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确保各项资金合理使用。
(四)注重宣传,发动群众。为推动该项工作深入有效进行,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此次自查自纠设立举报电话并接受群众来信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