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力量,抓好融合,实现有效运作,增进工作实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动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身优势,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努力实现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和谐创建、平安创建活动相融合,与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相融合,与树立和践行相融合,充分发挥创建活动的典型示范作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同时,要把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整体创建水平,不断增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