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划文案

八一建军节慰问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21 10:06:36
八一建军节慰问方案为发扬我区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巩固省“双拥模范城区”创建成果,引导、保护和发挥转业复员和退伍军人的工作积极性,密切党政军关系,维护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现结合我区实际,拟将慰问活动安排如下:
一、慰问对象
、辖区内个驻军单位;
、辖区内个复退军人集中的困难企业;
、区内名三、四级残疾军人(原一等伤残军人);
、街道、乡、湘湖管理局名困难优抚对象;
、区直机关单位“爱心献功臣”结对帮扶的名老复员军人;
、各街道、乡、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区直机关各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和退伍军人。
二、慰问方式和慰问对象安排
、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武装部领导带队走访慰问:驻军单位(个);三、四级伤残军人(名);复退军人集中的困难企业(个)(附件一)。
、区直部门走访慰问“爱心献功臣”结对帮扶的老复员军人(名)(附件二)。
、各街道、乡、湘湖管理局要在月日前召开座谈会,座谈对象为:现役军人家属代表,转业退伍复员军人代表,驻街、乡、湘湖管理局部队现役军人代表。
、各街道、乡、湘湖管理局要在月日前做好区里安排的名困难优抚对象的上门走访慰问,同时每个单位自己安排好各类重点困难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建议慰问经费不少于元/人。
、各街道、乡、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区直机关各单位要通过召开座谈会或上门走访等方式,对本单位干部职工中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进行慰问。
三、经费安排
、辖区内个驻军单位、家复退军人集中的困难企业、名三、四级伤残军人、个街道(乡)名困难优抚对象慰问费用由区政府民政专项资金统一安排。
区直部门“爱心献功臣”结对帮扶的老复员军人每户慰问标准不低于元,经费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在月日前走访到位,并将情况反馈表交到区民政局双拥办或传真到(附件三)。
、各街道、乡、湘湖管理局拥军优属座谈会及慰问走访经费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区直各部门、各街道(乡)、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对本单位机关干部职工中转业干部、复退战士进行慰问的经费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四、媒体安排
宣传部负责联系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记者,重点报道区主要领导带队走访慰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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