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技能型人才供求对接机制,高职院校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动态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改造传统专业,大力发展面向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积极推进教学改革,重视实践教学,强化技能培养,推进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建设,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要与企业紧密联系,建立企业对课程的反馈机制,积极吸收企业参与课程设计。
(九)实施多元化办学工程
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河北省民办教育条例》和我市《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把民办职业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鼓励公办职业院校吸纳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建立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实行“国有民办”、“民办公助”、“公办民”、“私人办学”等多元化办学模式。
充分发挥公办职业院校在职业教育中的主力军作用,搞好市场调研,按市场需求调整设置专业,与市场充分对接,使职业院校从招生、教学、实训、就业发挥一条龙作用。
充分调动企业办学积极性。利用国内大企业,特别是市内企业,如开滦集团、唐钢集团、冀东水泥集团、北车集团、京唐钢铁公司等企业现有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强化自主培训功能。同时,要鼓励企业院校面向社会招生,扩大规模,实现倍增。企业除可独立投资举办职业院校外,也可以与职业院校联合办学,开展“订单培训”。
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办学。大力吸引国内社会资金,支持民间投资主体通过合资、合作、参股的方式投资办学,实现产权结构和办学形式的多样化。可将职业院校的物业、食堂、实习车间等服务项目交给社会举办。
充分发挥现有院校开展在职培训功能。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又有培训需求的单位,由职业院校利用节假日开展职工技能培训。
扩大国际职业教育合作,引进先进职业教育模式。进一步推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劳动高级技校等院校与德国、瑞士、荷兰、比利时、爱尔兰的职业教育项目合作,通过学者互访、互派教师、学生交流、建实验班、资格证书互认、建实训基地等形式扩大合作领域,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四、政策保障
(一)加强对职业教育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推进职业教育跨越式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纳入目标管理,建立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市政府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职业教育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职业教育工作,形成齐抓管的工作机制。要把职业教育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职业教育的评估检查。
(二)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各级政府要按照《职业教育法》的规定,确保用于职业教育的财政性经费逐步增长。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得低于%,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每人每元的标准安排成人教育费用。市政府设立职业教育专项资金万元,并整合教育资源和政策资源,通过专项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形式,重点支持“双带头人”培养工程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成人学校建设、实训基地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等。国家和省支持的职业教育项目,市及各(县)区政府应安排好配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