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划文案

司法局公开选拔干部指导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21 19:52:39
司法局公开选拔干部指导方案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区党政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等有关规定,为改善公务员队伍知识龄结构,加强我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竞争上岗工作制度,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我局机关进行科级职位竞争上岗工作,现制定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选拔优秀人才,努力建立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不断激发我局干部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带动和促进我局干部制度改革,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竞争上岗职位
、办公室主任名
、督察研究室主任名
、司法所所长名
三、参加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任职资格:
、竞争行政职位要求占用行政编,具有公务员身份。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任职时间截止到月日。
、竞争正科现职领导职位须具备副科领导职位满或主任科员满及以上的经历。
、度考核连续优秀或连续称职以上。
、应经过任职培训,特殊情况未达培训要求的,应在提任后一内完成培训。
四、时间安排
月日—月日
五、实施步骤
(一)筹划准备(月日—月日)
、与区公务员局核定职数。填写《科级干部队伍结构比例分析》表。
、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此次我局科级职位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并上报公务员局批准后实施。
、成立局竞争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竞争上岗的具体工作安排和思想动员工作。
、召开动员会,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的安排部署。
(二)发布公告(月日—月日)
张榜公布此次科级竞争上岗的职位、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资格,公开报名时间和截止时间。
(三)公开报名(月日—月日)
由符合竞争资格条件的人员个人报名,填报竞争上岗报名表,并同时上交相关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四)资格审查(月日)
、局竞争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争上岗人员的资格和条件,对报名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报局党组复核审批。每一职位必须有人以上参与竞争,未达到人以上的,此职位取消竞争。
、将报名者资格审查材料上报区公务员局复核审批。
、局竞争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两级资格审查确定的竞争人员基本情况、主要简历向干部群众公布。
、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做好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准备工作。
(五)笔试(月日)
经审查合格人员,组织进行笔试。笔试请具有出题资格的市考评中心负责出题。笔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础知识和能力。笔试考试得分占竞争上岗总成绩的%。
(六)面试(月日)
面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请具备出题资格的市考评中心负责出题。面试得分占竞争上岗总成绩的%。面试由面试小组实施,一般不少于人,原则上至少人为区公务员局人员。
(七)民主测评(月日)
对竞争上岗的人员必须进行民主测评并量化计分,参加民主测评范围为全体干部。民主测评结果占总成绩的%。民主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项,并确定相应的分值,由参评人员无记名填写评价分数。
(八)确定考察对象(月日)
召开党组会,根据竞争者的综合成绩,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包括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民主测评结果等。综合成绩汇总情况,要及时上报区公务员局审核。
(九)组织考察(月日—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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