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局“巾帼建功活动”实施方案 县地方税务局“巾帼建功活动”实施方案“巾帼建功”活动是全国妇联、教育部、人事部等个部委同发起的群众性活动,旨在动员广大城镇妇女发扬“四有”、“四自”精神,以主人翁责任意识和拼搏进取的精神在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为了推动全县地税系统文明创建工作上台阶,围绕提高女职工素质,开展学文化、学科技、学管理的比、学、赶、帮活动;围绕文明创建、窗口行业的行风建设及优质服务,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本着服务大局、服务纳税人、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的原则,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岗位练兵、争先创优等活动,全面提高地税女职工素质,引导全县地税系统女职工为实现我局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推动我县跨越式发展建功立业。二、目标目标:全面提高地税女职工整体素质,促进女性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开展优质文明服务,促进文明单位达标升级,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的作用。三、活动内容和具体窗口“巾帼建功”活动以争当“巾帼建功标兵”和争创“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为主要内容。地税系统窗口行业的创建活动要以加强女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行业新风、创造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 争创“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主要在县局一分局纳税服务大厅、社保费征收大厅和县局票证管理中心开展。争当“巾帼建功标兵”主要在各分局、各股室的女职工中开展。四、服务标准“五个一”:一张笑脸相迎;一席好言好语;一颗诚心待人;一流效率办事;一腔正气执法。“四个一样”:不管生人熟人一个样;不管闲时忙时一个样;不管外商内商一个样;不管大户小户一个样。五、评选条件1.“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条件()坚持做到“五个一”、“四个一样”;()热爱,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投身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发扬“四自”、“四有”精神,在工作中贡献突出;()学政治、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学管理,成绩显著;()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识大体,顾大局,自立自强,再创新业,取得突出成绩。2.“巾帼文明示范岗”评选条件()坚持做到“五个一”、“四个一样”;()“巾帼文明示范岗”是指女职工比较集中的人以上的工作岗位,在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中具有示范、导向、榜样作用的基层先进集体。()岗位人员政治业务素质高、爱岗敬业、诚实可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受到公众好评,能够成为行业的榜样;()从本行业、本系统、本岗位的实际出发,制定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行业新风的目标、措施,规范服务标准,明确岗位责任,立足岗位建功、岗位成才,成绩显著。六、组织领导争当“巾帼建功标兵”和争创“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由县局女工委员会负责。终,县局对立足岗位建功、受到公众好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