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教育网:中考招生工作意见/招生工作规定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升我市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我市基础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综〔2015〕14号)等规定,在保持原有方案基本稳定的情况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市中考中招制度,制定本方案。
一、中考报名
(一)报名对象
1、凡持本市常住户口、本市学籍、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合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均可报名。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网上报名。
2、本市初中往届毕业生(含同等学历,下同)和持有本市户口在外地就读,确需回莆田升学的考生,在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3、在我市就读的外地考生须经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方可报考。
(二)报名时间
2d70全市统一报名时间截止到3月10日。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5月5日至5月10日补报。
(三)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户口本或身份证及复印件(经审批同意在莆田报考的非本市户口考生须提供审批表);
2、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3、可享受政策性照顾的有关证明。
(四)资格审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保应届初中毕业生特别是秋季入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资格审查的准确性。经资格审查后的考生,经办人必须在考生类别信息审核汇总表上签名,以示负责。
二、网上志愿填报
我市中考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可在学校或其它有网络的地方,完成中考志愿填报,并且可以随时查询自己填报志愿的情况。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在6月16日至6月19日进行。任何学校或个人无权阻挠、影响考生填报志愿。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各初中学校要做好初中毕业生升学志愿填报的宣传、指导和组织工作。指导学生根据个人特点和国家对各类人才需求,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高中阶段学校。要鼓励和引导考生填报1—2所中等职业学校。
三、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和管理,分为全市统一考试和学校自主考查两类进行。
(一)全市统一考试的组织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地理、生物安排在八年级结束时考试,其它学科统一在九年级结束时考试。
2、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共安排3天。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时间各120分钟;思想品德、物理考试时间各90分钟;化学、生物、历史、地理考试时间各60分钟。体育考试时间、方式、项目另文通知。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