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军分区参谋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主任王保贵大校就
冬季征兵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日前,记者就我市征兵工作有关问题采访了固原军分区参谋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主任王保贵大校。
问:今冬征兵工作在时间上是怎样安排的?
答:根据自治区、宁夏军区征兵命令,我市今冬征兵工作从10月初开始至11月10日前为征兵宣传报名阶段,11月11日至30日为体检政审阶段,12月1日至12月9日为审批定兵阶段,12月10日至31日为新兵交接起运阶段。
问:公民应征服兵役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公民应征服兵役基本条件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在政治方面: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没有参加过各种非法组织,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在身体方面:应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其中,身高、体重、视力标准为:身高:应征男青年162cm以上;女青年160cm以上。体重: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陆勤人员: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在年龄方面:应征男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毕业生可放宽到21岁,在校大学生可放宽到22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岁。
在文化方面: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问:适龄青年报名参军的程序和方法有什么规定?
答:公民应征的基本程序是:第一,参加兵役登记。每年6月30日前,凡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毕业证书,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进行兵役登记,高中以上学历青年可登录征兵报名网站(http://zbbm.chsi.com.cn)预征报名。第二,确定预征对象。乡(镇)、街道办事处对参加兵役登记的人员进行体格初检、政治文化初审和病史调查,择优选取,上报县(市、区)兵役机关审批;县(市、区)兵役机关参照本县(市、区)历年征兵任务,会同公安部门进行认真审核,确定当年预征对象。第三,进行体检政审。被确定的预征对象,按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并接受政治审查。第四,择优审定新兵。县级兵役机关组织召开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体检和政审合格的应征公民进行全面衡量,集体审定,优先批准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文化程度高的应征青年入伍。第五,办理入伍手续。被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由兵役机关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入伍通知书》,按规定注销户口。
问:今冬征兵政策规定有什么新变化?
答:今年总部明确规定:取消非农业户口青年征集比例限制,实行城乡一体化,对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取消缓征规定,对高职(专科)毕业生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加大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征集力度,重点抓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生的征集,落实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优先批准入伍的政策,从源头上提高征集兵员的整体素质。
问:今年征集的大学生入伍后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1、实行学费补偿代偿。对所有应征入伍的普遍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相当于免费上大学(每年最高达6000元)。
2、可直接提拔为军官。提干的具体条件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二本以上的毕业生士兵;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三本毕业生,在服役期间担任班长或副班长,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的士兵。
3、报考军校优先。在校生士兵报考军校,执行普遍士兵考学有关政策,年龄放宽1岁,大专毕业生士兵报考军校,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专升本),录入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
4、选取士官优先。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符合提干条件未能提干的大学生士兵,根据个人意愿,首次选取士官实行“直通车”的办法直接选取;大学生士官本人自愿长期服役且胜任本职、符合岗位编制要求的,原则上可以服役满中级士官的最高服役年限(16年)。符合士官选取、提干基本条件的大学生士兵,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后,由旅(团)级单位确定为培养对象,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班长骨干;经本人申请,组织推荐,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以免试进入士官学校学习1年,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参照从地方直招士官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
问:今年自治区出台了哪些配套优惠政策?
答:今年自治区出台了六项优惠政策,我市也即将出台更加优惠配套的相关政策:
一是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年优待标准不低于义务兵入伍时当地上年度平均生活水平的50%[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农民年纯收入)÷2]。对到西藏、新疆等高原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按不低于优待金标准给予奖励。按照去年统计数据,我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最高可达5500元,最低的为4200元,较过去普遍有所提高。
二是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全区统一按照每人4万元标准,发给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所需经费由自治区、市、县分级负担。
三是落实重点安置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烈士子女和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人员),当地政府当年接收、当年计划、当年安置。
四是行政事业单位优先录用。退役士兵服役经历等同基层工作经历。报考全区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每年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确定一定名额比例进行定向招考和聘用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在录用补充基层专武干部时,必须从优秀退役士官和大学生士兵中产生。
五是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对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三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每人可向当地支持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最高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合伙人须是退役士兵)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照自治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有关规定执行。
六是提供教育培训条件。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20分;烈士子女、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或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合格,报考自治区所属院校的,分别加20分、10分,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复试录取。对退役士兵免费进行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其提供就业指导,帮助实现就业。
问:对拒绝、逃避服兵役的应征公民有哪些处罚措施?
答:对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以及擅自离开部队或因思想原因被部队退回的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不得录用为公务员,2年内不准参加升学考试和企事业单位员工招聘、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和出国(境)手续等,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问:我市今冬在廉洁征兵方面主要采取哪些措施?
答:派出军地联合督导检查组,采取不打招呼、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各级征兵宣传发动、体检政审、集体定兵、公开公示等关键环节,特别是对基层办事人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廉洁征兵要求落到实处。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设立的举报电话是0954-2950028,军分区纪检部门的电话是0954-2950034,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共同把好新兵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