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考

2019年浙江宁波中考细则发布

发布时间:2023-09-22 01:29:33

浙江宁波中考细则发布

6月13日上午考语文,下午考社会政治和英语,6月14日上午考数学,下午考科学。

五门科目均采用答题卷答题,考生在所有学科考试中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社会政治学科继续采用全开卷笔答形式,允许考生带教材和资料进入试场,但不得相互传、借教材和资料。

今年继续采用网上阅卷的形式,实行预阅卷和“二评制度”,第一评和第二评的得分超出正常的误差范围,将由具备仲裁权限的评题组组员进行第三评。

阅卷结束后,由各地中招办将成绩下达学校,学校只限通知考生本人。

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和港、澳、台户籍的,电子学籍在册的宁波市应届初中毕(结)业生,或年龄不超过18周岁未被高中段学校录取过的宁波市历届初中毕(结)业生,均可报考。

初中阶段在外地借读的,要求回本市户籍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向户籍地中招办提出申请。

中心城区考生即海曙、江东、江北和宁波国家高新区的考生,凡户籍在城区,初三在城区外就读,要求回城区升学的考生,需携带材料于3月28日、29日到市教育局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城区考生在限定时间内分2次在网上统一填报志愿。

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5日上午8时至6月16日下午17时。考生可在网上填报3类志愿,第一类为自主估分填报2个定向志愿,该批次效实中学、宁波中学、宁波二中3所学校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填报,其他定向招生学校志愿填报不受限制。

第二类为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可在网上另行填报特长对应的1个普高志愿。

第三类为面试合格、报考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的考生,可估分在网上填报志愿,实行优先录取。

上述三类志愿可同时兼报。

第二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0日上午8时至6月21日下午17时。

未被录取的学生,根据已公布的中考成绩,可在网上填报3类志愿,第一类为普高统一招生志愿,根据公布的各普高招生剩余名额,在网上依次填报3个志愿。

第二类为职业学校招生志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在网上可分别按序填报5个志愿(5个专业)。

第三类为技工学校招生志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在网上可分别按序填报5个志愿(5个专业)。

上述3类志愿不得兼报。

考生可视本人意愿依次填报上述学校,也可以只填报部分学校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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