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部、公安部、司法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八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x规办发[2016]x号)以及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有关通知精神和要求,我省各级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组织,开展了各具特色、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在全省各级整规办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2016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现对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计划周密
全国整规办等18个部门《关于开展2016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x规办发[2016]x号)下发后,省整规办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研究,并将活动实施意见上报了省政府,省政府领导对活动的开展作了专门批示。随后省整规办向全省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陕整规字〔2016〕8号),对全省“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作了全面安排和部署。省司法厅、省委依法治省办以x司通[2016]x号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对宣传的重点和主题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活动的全面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全省各级整规办和相关部门也很快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结合自己的工作范围制定出了自己的宣传方案。特别是西安市整规办制定的宣传方案,报经了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在该方案里,成立了西安市本次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对工作任务进行了详细分解,对工作责任进行了明确划分,并对宣传工作效果提出了明确的量化要求;xx省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也专门制定了自己的“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并报经了省商务厅领导批准。宝鸡、咸阳、渭南、安康等市也相应成立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宣传活动。
二、宣传活动各具特色、丰富多彩
我省各级整规办、普法依法治理、司法行政以及各相关部门在丰富了过去采用的街头集中宣传、散发宣传资料等宣传形式的同时,今年的宣传形式出现了较大的创新和发展:
1、4月24日,由省知识产权局主办,xx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二○○六xx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这是xx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知识产权工作新闻发布工作之后,第三次发布全省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本次发布会是发布全省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主要针对在陕投资的外资企业和合资企业,让境外投资者更好地了解xx的知识产权工作及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出席发布会的各界代表共150人。xx省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xx省知识产权局杨行云副局长介绍了2006年xx省知识产权工作全貌,解读了《二○○六xx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xx省版权局和省工商局的有关负责人分别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2、“宣传周”期间,由xx省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主办,xx省保护知识产权成员单位参与,在西安市新城广场举办了保护知识产权图片展。本次展览对我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立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以及省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内容、接受举报投诉受理的条件、办理程序、方法等进行了实物和图片展览相结合的宣传。七天时间里,参观群众达十余万人,同时,展览活动期间,省电视台、主要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对展览活动给与了及时报道,电视台新闻节目对此项活动进行了专门报道,并对省整规办相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门采访。展览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对保护知识产权知识起到了的普及和宣传作用。
3、4月26日,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办公室,在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会议室举办了高新区知识产权模拟法庭活动,该活动聘请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相关法律专业人员、知名专家、教授进行现场演示,邀请园区企业代表200余名进行旁听。通过对侵犯知识产权模拟案件的审判和分析辩论,对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经常发生的问题和有关法律知识进行会诊和辩论,使企业能对照发现各自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方面的缺陷和不足,从而深刻领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方法和要点,对全面提升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是对企业进行了一次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创新形式的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4、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06年保护知识产权西安市保护知识产权十大案例。4月26日是第七个“世界知识产权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本院2006年受理的“十大知识产权案”,中院第一起涉外商标侵权诉讼案――某商城侵犯“鳄鱼”商标权案,首例知识产权人身赔偿案――媒体不当配图侵权案等案件榜上有名。与两年前相比,西安中院受理的各类知识产权案不仅数量增加,而且索赔数额也呈现出飞涨趋势。2004年前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当事人请求赔偿数额一般约在10万元,而2006年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已上升至千万元,索赔数目两年飞涨了百倍。涉诉主体包括了法国鳄鱼公司、五粮液集团、利君集团等世界、国内知名企业。在这些知识产权案件中,也同时出现中止诉讼数量明显下降、涉及不同知识领域、加大法院判断是否侵权难度、加大分割知识产权的赔偿力度等特点。
2006年中院共新收民事知识产权案件124件(其中专利纠纷32件,商标纠纷22件,著作权纠纷64件,植物新品种纠纷2件,技术合同2件,不正当竞争1件,诉前保全1件),与2005年新收民事知识产权案件114见相比较,增加了8.77%;全年已审结案件104件,结案率8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