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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征兵政策调整 部分身体条件标准放宽

发布时间:2023-09-13 06:52:17

记者从辽宁省征兵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辽宁省征兵工作将于8月起开始组织实施,根据适龄青年身体状况,对部分条件标准进行了适当放宽,其中,身高、体重和视力标准做了较大调整。

  省军区副参谋长、省政府征兵办主任阮昆仑介绍,今年,辽宁征兵工作在不影响部队战斗力的基础上,对部分条件标准特别是身高、体重和视力标准,进行了较大放宽调整。其中,男女身高下调2cm;男性体重可超出标准体重30%,女性可超出20%;视力除特殊条件兵外,右眼裸眼视力从4.9下调至4.6,左眼裸眼视力从4.8下调为4.5。

  在降低部分标准条件的同时,辽宁今年征兵增加了部分体检项目。视力方面,增加了矫正视力的检查;在辅助检查方面,增加了血清肌酐、血清尿素、尿酮体、胆红素和尿胆原的检查,以及氯胺酮检测。

  据了解,今年征兵工作从现在至7月底为准备阶段。8月1日起开始全面体检,高校集中的地区6月中旬开始可先行安排大学生体检政审。高校录取结束后,根据高中应届毕业生报名情况,时间可适当延长;对体检合格人员随即展开政审,8月20日前,各地男兵体检政审将全部结束;8月25日前各地将完成预定新兵并张榜公示;9月1日前将完成审批定兵,并办理完新兵入伍手续,确保按时起运,9月30日前新兵全部运送完毕。

  征集对象以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想要应征入伍的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驻户籍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户籍所在地应征。新兵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13年9月1日,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义务兵服役现役时间按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今年,辽宁征兵工作将继续坚持廉价征兵,提高征兵质量,严格依法、依规办事,防止暗箱操作,接受社会监督。“全国征兵网”开通了网上举办功能,省征兵办纪检组开通了24小时监督电话:024-288712421332407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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