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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征兵办主任王其林大校就2019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3-09-16 02:50:17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我市夏秋季征兵工作已经开始。日前,记者就征兵工作有关问题,采访了市征兵办公室主任、辽阳军分区参谋长王其林大校。

问:今年征集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主要分两个阶段:从现在起到7月底,为组织准备阶段。主要是全面宣传发动,组织适龄青年报名,各级组织体检、政审业务培训,为征兵实施奠定基础。8月1日到9月3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起开始全面体检,体检合格人员随即展开政审,8月20日前,各地完成男兵体检政审工作; 8月25日前各地完成预定新兵并张榜公示;9月1日前完成审批定兵,并办理完新兵入伍手续; 9月30日前新兵全部运送完毕。

问:今年国家对应征的体检标准进行了修订,与2003年国防部颁布的原《标准》相比,新《标准》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请问有什么具体变化?

答:(一)关于身高体重标准。适度放宽身高体重标准,是这次标准修订作出的较大调整。其中,身高降低了2厘米,男兵为1.60米,女兵为1.58米;体重在超出标准体重方面放宽了5%,男兵可超出标准体重30%,女兵可超出标准体重20%。放宽身高体重标准,主要考虑:一是扩大征集对象,目前“当兵冷、征兵难”现象虽有所缓解但仍不容乐观,因此尽管第四次全国应征青年体格状况调查显示,应征青年平均身高增加了1.85厘米,但仍然将身高标准降低了2厘米;二是适应青年体格变化,体格状况调查显示我国青年平均体重增加3.56 kg,按平均体重62kg计大致增加了5%;三是对战斗力生成影响较小,经征求军事训练部门意见,认为身高标准降低2厘米不至于影响现役武器装备的操作使用,轻微超重的入伍新兵经严格训练后大多可以降至正常。

(二)关于骨科体检问题。骨科体检标准没有做大的调整,主要是明确了“胸廓畸形、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等为不合格,放宽了“关节弹响、肘关节外翻、下蹲不全”等情形的合格条件。这些修订都是根据军地双方反映的意见,经专家论证后确定的。

(三)关于文身瘢痕标准。文身瘢痕的合格条件,这次作了大幅度的放宽。体检时,医务人员发现应征青年文身的,对其部位、大小进行检查和记录,并对照体检标准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关于瘢痕则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瘢痕体质和影响功能的瘢痕,沿用了原标准仍为不合格;另一种是无功能障碍对战斗力生成无影响的瘢痕,比照“文身”大幅放宽了合格条件。

(四)关于传染病问题。军队是高度集中统一的特殊群体,战士们生活、训练和工作在一起,对于传染病防控的要求很高。因此,新《标准》在列出重点传染病供体检医生重点排查的同时,也规定了所有传染病均不合格。

(五)关于精神病问题。精神病是征兵体检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精神病标准仅作了表述上的调整,将“神经症”规范表述为“转换性障碍,分离性障碍,抑郁症,躁狂症”,并强调所有精神类疾病均不合格。

(六)关于视力标准。新《标准》在视力标准和检查方法上作了较大调整。一是放宽了裸眼视力。右眼裸眼视力标准从4.9调整为4.6,左眼裸眼视力从4.8调整为4.5。二是增加了矫正视力检查。对裸眼视力达不到4.8的眼睛,要采用显然验光法检查矫正视力,矫正视力达不到4.8或者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三是规范了准分子激光手术的合格条件。要求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才能视为合格,这4个方面的条件缺一不可。

问:今年国家规定适龄青年全部要参加网上征集,请问这是如何规定的?

答:为规范征兵工作程序方法,方便适龄青年应征报名,今年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会同国家教育共同开发了《全国征兵网》,明确今年所有适龄青年参军入伍必须网上报名,并由兵役机关网上打印《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这样由“全国征兵网”来把第一道关口,防止不符合征集条件的青年征入部队。同时,按照国家规定,适龄青年体检、政审结果和预定兵情况我们也要在网上进行公布,适龄青年可以及时在网上查看自己相关情况,确保了征兵过程的阳光透明。

问:请问今年征集对象是如何确定的?

答: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有台湾省籍人口和归侨侨眷的地区,应尽可能多征集一些台湾省籍及归侨侨眷青年入伍。

问:我市新出台的优抚安置政策有哪些?

答:我市新出台的优抚安置政策主要有以下两项:

(一)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

从冬季开始,全市接收的城乡退役义务兵、复员士官和选择自主创业的转业士官,以前遗留退役士兵(28周岁以下),可根据本人自愿报名,经资格审查核准的,均可参加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人员,按培训前学员与培训学院签订的就业协议,100%推介就业。

(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1.发放范围。按照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范围发放。2、补助标准①基础部分:参照入伍时当地上年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进行发放,具体发放标准以市民政部门、市财政部门会签确定。②增量部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官,在按基础部分标准发放的基础上,每多服役一年增加不低于1000元补助。服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年计发;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发。经济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印发《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对广大大学毕业生入伍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请问大学毕业生提干对象条件以及提干对象考核选拔是如何规定的?

答:,党中央、中央军委和胡主席作出大规模征集大学生入伍的重大决策,显著改善了我军兵员素质结构,有力促进了部队战斗力生成提高。部队普遍反映,这部分士兵科学文化基础扎实,经过基层历练,对部队有感情,成才愿望强烈,应尽可能把优秀骨干保留住、使用好。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在对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原有政策进行调整完善的基础上,形成了这一《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明确,大学毕业生士兵,是指军队从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全日制毕业生中征集的士兵;所称选拔军官包括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军事素质过硬,文化基础扎实,有发展潜力,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2.中国共产党党员或者入党积极分子;

3.大学本科毕业的,包括第一批和第二批统一录取并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第三批录取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的,必须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

4.截至当年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现实表现好,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

5.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或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

6.截至当年6月30日,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的不超过29周岁。其中,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被军区级以上单位树为重大典型、表彰为英模人物的,在驻国家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且为少数民族的,年龄可放宽1岁;

7.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另外,针对大学专科这部分士兵,《暂行办法》明确,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

《暂行办法》要求,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应当贯彻党管人才、全面培养、择优选拔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提干对象的考核选拔,必须严格按照组织推荐、考察筛选、资格审查、考核审批的程序办理,并统一组织军事职业能力考核,做到阳光透明。总政治部会同总参谋部,统一安排提干对象入军队院校进行6个月任职培训,合格的纳入生长干部分配计划。

问:廉洁征兵是国家的要求,社会的期盼,百姓的呼声,请问今年我省在廉洁征兵上有什么新的举措?

答:狠抓廉洁征兵工作,坚决纠正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是对我们各级党员干部党性原则的一次检验。我们今年主要是抓好以下三个关节:一是要严格落实总部、军区、省军区和军分区制定的廉洁征兵有关规定,增强各级征兵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强化政策纪律观念,保持警钟长鸣。二是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推行“公示”制度,对条件标准、征兵数量、举报途径实施“三公开”,对上站体检名单、体检合格名单、预定新兵名单、定兵名单实施“四张榜”,使征兵工作始终处在群众、舆论和社会监督之下。三是建立健全廉洁征兵问责制,对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坚决查处,逐级问责。市征兵办纪检监督电话:0419-2316020(市纪委监察局),0419-3931722(辽阳军分区纪委);政策咨询电话:0419-2125829(孙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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