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考

2022年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人数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3-09-13 23:33:25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所有专业均在校本部办学,具体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新城裕农路70号 邮编 110161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形式:全日制

2022年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人数录取规则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0.6万平方米(约合458.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2.4平方米;专任教师41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17.9%,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3.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908.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378.8元;图书33.6万册,生均图书20.3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我校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录取男女生比例: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科类学费(元/年/生)
1560101机械设计与制造三年最长5年文理兼招4800
2560101机械设计与制造(智能制造)三年最长5年文理兼招4500
356010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三年最长5年文理兼招4500
4560103数控技术三年最长5年文理兼招4800
5560111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三年最长5年文理兼招4500
6560113模具设计与制造三年最长5年文理兼招4500
7560204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三年最长5年文理兼招4800
8560110焊接技术与自动化三年最长5年文理兼招4800
9560106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三年最长5年文理兼招4800
1056070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三年最长5年文理兼招4800
11560703汽车电子技术三年最长5年文理兼招4800
12560707新能源汽车技术三年最长5年文理兼招4800
13630702汽车营销与服务三年最长5年文理兼招4800
14560112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无损检测技术)三年最长5年文理兼招4800
15560302电气自动化技术三年最长5年文理兼招4500
165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三年最长5年文理兼招4500
17560203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三年最长5年文理兼招4500
18610102应用电子技术三年最长5年文理兼招4500
19560309工业机器人技术三年最长5年文理兼招4800
20560308电梯工程技术三年最长5年文理兼招4800
21610119物联网应用技术三年最长5年文理兼招5000
22610205软件技术三年最长5年文理兼招5000
23610302移动通信技术三年最长5年文理兼招5000
24610304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三年最长5年文理兼招5000
25630302会计三年最长5年文理兼招4000
26630701市场营销三年最长5年文理兼招4000
27630903物流管理三年最长5年文理兼招4000
28630801电子商务三年最长5年文理兼招4500
29670202商务英语(跨境电商)三年最长5年文理兼招4500

学费如有变动以省物价部门文件为准

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我校住宿标准为8人间,住宿费800元/年/生,学费和住宿费如有变动以省物价部门文件为准。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院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补助等多种措施激励优秀学生,资助困难学生圆满完成学业。

(1)学院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根据国家政策,每年在品学兼优的学生中评定一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和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同时在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中评定一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和国家二等助学金(2750元/年)(均不兼得)。

(2)学院积极为贫困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3)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4)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学费减免的制度执行,孤儿学生可以提出学费减免申请,由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执行。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方式录取。

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对符合加、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为分数优先。对投档考生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根据考生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根据考生数学、语文和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联系电话:024-88045088、88045361

7.学院网址:http://zs.ltc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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