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名称: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抚顺经济开发区旺力街89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4.0万平方米(约合209.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7平方米;生师比16.0;专任教师273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0.7%,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4.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830.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4141.8元;图书27.2万册,生均图书61.5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所有专业均不限制外语语种(学校外语共同课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所有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方向) 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 | 学费(元/年/生) | 备注 |
1 | 510107 | 园艺技术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4500 | |
2 | 570101 | 食品生物技术(检验)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4500 | |
3 | 640101 | 旅游管理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4500 | |
4 | 690104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4500 | |
5 | 670301 | 文秘(涉外)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4500 | |
6 | 630704 | 茶艺与茶叶营销(传承与技艺)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4500 | |
7 | 670202 | 商务英语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4500 | |
8 | 670205 | 商务日语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4500 | |
9 | 670208 | 应用韩语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4500 | |
10 | 610114 | 声像工程技术(舞台灯光与音响) | 三年 | 三年 | 理工 | 4500 | |
11 | 650119 | 工艺美术品设计 | 三年 | 三年 | 艺术文 艺术理 | 6000 | |
12 | 650219 | 音乐表演 | 三年 | 三年 | 艺术文 艺术理 | 6000 | |
13 | 670112K | 音乐教育(师范类)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4100 | 师范类 |
14 | 670403 | 社会体育(舞蹈健身) | 三年 | 三年 | 体育文 体育理 | 4500 | |
15 | 670106K | 英语教育(师范类)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3600 | 师范类 |
16 | 670104K | 语文教育(师范类)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3000 | 师范类 |
17 | 670105K | 数学教育(师范类) | 三年 | 三年 | 理工 | 3000 | 师范类 |
18 | 670102K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4100 | 师范类 |
19 | 670113K | 美术教育(师范类)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4100 | 师范类 |
四、毕业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标准4人间每生每年1200元;6人间每生每年800元;8人间每生每年600元。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依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 2号】,再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各级人民政府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经学院认定后,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贷款(最高8000元每年),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国家奖学金(8000元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每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每年、二等2750元每年),国家(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每年)。学院还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每月每生300元。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在辽宁省的投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2020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普通类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高职三校生组高职(专科)三校生批实行遵守辽宁省招考委投档录取模式。艺术类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模式,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在高职(专科)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体育类在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照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录取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专业志愿顺序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择优录取;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择优录取。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美术类:
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办法:考生文化课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招办规定最低控制分数,根据综合分按省投档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除以2加美术专业课成绩(统考)。
辽宁省如果有新的规定,按照省规定执行。
音乐类:
音乐表演专业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办法:文化课及专业课均达到辽宁省规定最低控制分数,按考生加试“专门化”中的最高成绩列入综合分排队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课分×0)+(专业课分×1)
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文化课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辽宁省规定最低控制分数,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数,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果文化课成绩并列艺术文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理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辽宁省如果有新的规定,按照省规定执行。
7、社会体育(舞蹈健身)专业录取办法
考生文化课及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省控制分数以上,然后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式: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除以5加体育专业课成绩。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体育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体育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8、联系电话、网址 咨询电话:024-53909888
网址:http://www.fvt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