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考在即,高校开学报到时间入学指南考试及转专业军训时间说明尚未公布,以下是往年公布情况,仅供广大考生及家长参考!
一、提交材料
凭证报到应届生:①毕业证原件;②毕业证复印件1份; ③录取通知书;
往届生:①录取通知书
1.党员须带县级以上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的名头须按下面填写:外市及中、省直单位的党员的组织关系开至“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本市党员的组织关系开至“沈阳大学党委组织部”。请注意介绍信有效期,并在有效期内办理组织关系转接。
2.未满28周岁的团员入学时需携带团员证。
3.省外户口及原校集体户口的新生,入学时可自愿办理迁移户口手续。办理落户的同学,须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统一办理落户手续(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如办理须注明校址: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21号。
4.新生须备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含落户1张),供办理各种证件时使用。
5.新生须携带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或合格成绩报告单原件。
二、邮寄材料
非定向考生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到相关部门办理人事档案(党员组织档案),并于7月21日前务必以EMS形式寄到,不接收其它快递公司函件。已办理定向培养考生的人事档案仍保留在原单位。
接收档案部门:沈阳大学研究生学院
通讯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54号 邮编:110041
接收人:那秀艳联系电话:024-62266915
三、交费项目及要求
1.学费:所有新生须交齐第一学年学费后,才能办理入学报到注册等手续。学费标准如下:
层次 | 类型 | 学科专业门类、领域 | 标准 | 学制 |
博士 | 学术型 | 环境科学与工程(工学) | 10000元/年 | 3年 |
硕
士 | 学 术 型 | 经济学、管理学 | 8000元/年 | 2.5年 |
工学、理学 | 7500元/年 | 2.5年 | ||
艺术学 | 8000元/年 | 3年 | ||
专 业 学 位 | 工商管理硕士 | 14000元/年 | 2.5年 | |
会计硕士(全日制) 会计硕士(非全日制) | 10000元/年 14000元/年 | 2.5年 | ||
工程硕士 | 7000元/年 | 2.5年 | ||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 8000元/年 | 2年 | ||
教育硕士 |
2.宿费:研究生3-4人间1200元/生?年,报到时由学校宿舍中心统一安排住宿,行李可根据个人需要自愿购买;
3.为方便新生入学报到,请新生将学费、宿费务必于8月21日前存入我校发放的建行卡内(提示:建行卡余额务必多于应扣金额),学校计财处将于报到日前统一批扣学费,办理入住后再批扣宿费,扣收成功后学校会根据建行提供的代收信息开出学费、宿费收据;
4.在学期间不要注销学校发放的建行卡,以免影响学费批扣及奖助学金发放。若不慎遗失,请及时挂失,并于报到后持本人身份证到建行补办新卡,新卡补办后务必到学校一卡通中心及研究生学院(南院1号文科综合楼B420室)进行登记。
四、助学贷款
入校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向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可参见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报到当天,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缴纳学、宿费的新生需持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申请办理“绿色通道”入学手续。对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需在入学三个月内,通过助学贷款解决学、宿费问题;对不符合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及时补缴学费、宿费。
五、奖助政策
对于考取我校的研究生,可申请参评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其奖助学金类别及奖励标准如下:
类 别 | 标 准 | 备 注 | |||||
国家奖学金 | 博士研究生 | 3万元/生?年 | 名额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 | ||||
硕士研究生 | 2万元/生?年 | ||||||
学业 奖学金 | 入学奖学金 | 博士研究生 | 18000元/生 | ||||
硕士研究生 | 一等12000元/生 | 二等10000元/生 | |||||
生源奖学金 | 博士研究生 | 一等30000元/生 | 二等20000元/生 | 限2017级 | |||
硕士研究生 | 一等5000元/生 | 二等3000元/生 | |||||
在学奖学金 | 博士研究生 | 一等18000元/生 | 二等15000元/生 | ||||
硕士研究生 | 一等6000元/生 | 二等5000元/生 | 三等4000元/生 | ||||
单项奖学金 | 国家级竞赛(个人及团队) | 博士、硕士研究生 | 一等3000 | 二等2000 | 三等1000 | 优秀奖500 | 奖项级别由学校统一认定,同一竞赛不同层次获奖按最高级别发放 |
省级竞赛(个人及团队) | 一等2000 | 二等1000 | 三等500 | ||||
市级竞赛(个人及团队) | 一等1000 | 二等500 | |||||
国家助学金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研究生4000元/生.月(限2017级) | 按10个月计发 |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研究生600元/生.月 | ||||||
“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 博士、硕士研究生 | 400―800元/月 | 根据岗位要求及工作量确定津贴额度 |
具体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条件和评选标准请参见《沈阳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沈大研发[2016]6号)
六、其他事项
1.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事先与研究生学院(024-62268551)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延期三天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经思想、健康和学业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3.咨询电话:研究生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 024-62268551
研究生迎新志愿者 18202406796 张连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