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2016级新生学费及助学贷款奖学金政策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区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请向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教学事务部请假,联系方式:0427-2631950、15019296113(请假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周)。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报到时请按辽宁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交纳学费及住宿费,详见附表一。
我校实行按学分收费办法,新生报到时缴纳学费按专业学费标准收取,每学年末按实际所修学分结算。
新生入住宿舍为标准化学生公寓,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
学费及住宿费均在每学年注册前缴纳。
三、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寝室内为每人备有衣柜。学校为学生准备了住宿所需用品:被、褥、被罩(两个)、床单(两条)、枕头、枕套、枕巾(两条)、被蒙、夏凉被及蚊帐。以上用品均通过公开招标,订购自经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教育厅联合考察认证确定的我省高校学生公寓棉织品供货合格厂家,供应的物品均为出厂价格,总计约520元。以上款项已包含在“交费总额”中,学生报到时自愿购买;不需要者,入学报到后可办理退款。
四、新生报到时尚需交纳下列款项(已包含在“交费总额”中):体检费60元,结核菌素试验费16元,军训服代购费103.5元,教材费预收款600元,校园卡预收款200元(新生校园卡中学校已预存现金200元),疾病或意外伤害保险费每人每年130元(四年合计520元,一次交清)。其中“疾病或意外伤害保险”包括“盘锦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盘锦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每年缴纳保险费70元,“补充医疗保险”保费每年60元,“补充医疗保险”为自愿投保,新生入学后可退保(特别提示:由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承担比例相对较高,尚未涵盖意外伤害门诊等项目,因此学校建议同学积极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五、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年最高贷款额为6000元。需要申请者,请按要求认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六、辽宁省、北京市、贫困地区专项考生不迁移户口,其他省区考生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请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考生,报到时须带户口迁移证(原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入学通知书(原件)。户籍关系迁往地为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工路2号),学校户籍所在派出所为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分局辽滨边防派出所(新生入学当年年底前办理落户手续,跨年不再办理)。户籍关系中使用的姓名请务必与考生档案的姓名一致,户口迁移证信息需清楚,出生地及籍贯必须精确至XX省XX市(县)级,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及民警印章,否则不能办理落户手续。凡跨省异地报考者,需提供报考地区地市级招生办公室的情况说明函。
七、请新生将《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自留复印件备用。
八、新生党员请自带《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大连地区的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为“大连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其他省、市的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为“中共大连市委组织部”。请新生党员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到各书院学生党支部办理接转手续。团员组织关系接转请自带团员证,到校后由书院团委统一办理。
九、请准备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十、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所有新生将进行外语分级考试和计算机分级考试。
十一、新生包裹请凭车票随车办理中铁快递(务必注明到站站名,须与车票站名一致),到达营口东站车次不办理随车快件,包裹请随身携带。“托运标记”上写清姓名和书院后贴于包裹两端。要求字迹工整、粘贴牢固,最好用透明塑料布作外包装,以防其脱落,难以查找。学校只负责盘锦站包裹的统一领取,所有证件请不要在包裹中托运。
十二、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购买半价火车票。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学校在盘锦火车站、营口东火车站设有新生接待站(5:30?22:00)。自行到校者乘车方式:盘锦北站乘专线车到盘锦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下车,换乘30路到终点(辽东湾新区管委会)下车,再换乘2路到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下车;营口东火车站乘专线车到客运集团站下车,换乘501路到终点(辽东湾新区管委会)下车,换乘2路到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下车,详见附图。
十三、新生收到的录取通知书编号不是学号,需要同学们登录“大连理工大学迎新网”(http://yx.dlut.edu.cn/),查询新生学号、上传校园卡照片、填写相关信息、查阅报道流程、选择宿舍和床位、开通电子邮箱等。(温馨提示:学生宿舍选择系统将在8月15日24:00关闭,没有按照规定时间进行选择的新生,将由电脑随机分配书院和宿舍。)
十四、请新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提前到校者住宿自理。
十五、盘锦校区成长导师联系方式详见附表二。
附图:盘锦校区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表一: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各专业新生交费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