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第四轮学科评估于2016年4月启动,按照“自愿申请、免费参评”原则,采用“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体系在前三轮的基础上进行诸多创新;评估数据以“公共数据和单位填报相结合”的方式获取;评估结果按“分档”方式呈现,具体方法是按“学科整体水平得分”的位次百分位,将前70%的学科分9档公布:前2%(或前2名)为A+,2%~5%为A(不含2%,下同),5%~10%为A-,10%~20%为B+,20%~30%为B,30%~40%为B-,40%~50%为C+,50%~60%为C,60%~70%为C-。
一、沈阳音乐学院学科评估结果排名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一级学科代码 | 一级学科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177 | 沈阳音乐学院 | 1302 | 音乐与舞蹈学 | B+ |
2 | 10177 | 沈阳音乐学院 | 1301 | 艺术学理论 | C |
二、沈阳音乐学院师资力量介绍
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与科研队伍,设有音乐舞蹈研究所等艺术研究机构,形成了教学、科研、创作和艺术实践四位一体的教育教学体系。拥有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人;辽宁省领军人才1人、辽宁省特聘教授2人;辽宁省优秀专家2人;辽宁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3人;“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3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获得者9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辽省优秀教师2人。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特色专业、示范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优势特色专业14个。
学院先后成立了以学生为主体的北方交响乐团、北方民族乐团、北方女子民歌合唱团、北方青年合唱团、北方青年舞蹈团和北方流行乐团等多个艺术表演团体,活跃在国内外音乐舞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