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转专业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学校对转专业学生的要求差别比较大,作为学生,在填报志愿时不能持特别简单乐观的心态,以为校内转专业可以为自己兜底,本文高考升学网小编整理了沈阳工学院转专业的一些条件和要求,以下整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
一、沈阳工学院转专业的要求条件
为满足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学生发展个性和特长。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普通高校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7〕40号)文件精神,我校拟在学生中开展转专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转专业应遵循的原则
1.以学生为本,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和成长成才的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满足社会对人才需求、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原则;
4.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转专业工作最终决定权在校长办公会议。为做好各环节相关工作,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及宣传工作,并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
成 员:教学管理部部长、督导审计部部长、各专业学院院长
三、转专业的类型和范围
我校可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包括三种类型:
第一类,普通在校生转专业
凡我校在籍在校的大一学生,经本人自愿申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转专业。
1.主干课排名在专业前70%且初考全部课程均及格的学生。
2.所学不及格课程不超过1科且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第二类,面向国际化教育转专业
凡参加我校国际合作班,有利于学生发展,为保障学生能够对接国外高校的相关专业学习,根据需要,允许学生由原专业转到对接国外高校的相关专业。
第三类,特殊情况下转专业
1.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2.学校认为学生就读原专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者;
3.某一专业停办,停办专业现有学生需转为其它专业者;
4.因休学或保留学籍复学后,原专业已停止招生者;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退役复学学生可以选择在入伍前原专业学习也可以选择转入其他专业。
6.休学创业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以转入与自主创业相关专业学习。
四、转专业工作的实施要点
(一)第一类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实施要点
1.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办学条件,确定当年各专业可接收集中申请转专业人数,报教学管理部统一发布。
2.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各学院汇总后提交至教学管理部。
3.如果申请转入某专业学生数少于该专业可接收的学生数时,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可直接转入该专业学习。
4.如果申请转入某专业学生数超过该专业可接收的学生数时,由学校组织考试,考试课程包括《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和《专业综合》(其中艺术类考试课程只包括《大学英语》和《专业综合》),根据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学生。
5.成功转专业学生,下一学年初可转入申请专业学习。
6.转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取得的学分,由转入学院根据教学计划重新确认,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外课程的学分均计入选修课学分,所缺转入专业的必修课或专业限选课必须补修,补修的课程按学分收费。与转入专业学分差距大于15学分的学生需降至下一年级学习。
(二)第二类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实施要点
1.参加我校出国班并到与我校建立国际交流与合作关系的大学学习的学生,根据对接出国高校的专业要求,我校所修所有课程成绩必须全部合格。
2.外语成绩达出国要求,并办理转到国外大学就读手续的学生,可提出转专业申请,并签署《转专业协议书》。
3.上述申请转专业学生,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后,学籍转入申请专业。
(三)第三类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实施要点
凡符合第三类特殊情况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即时提交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学院审核,报教学管理部,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转入申请专业。
五、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不予批准转专业
1.已申请转专业一次,第二次申请转专业的;
2.未报到入学、未注册取得学籍或休学期间的;
3.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4.艺术类(按高考类别统计)、体育类、普通类三者之间跨类别的;
5.部、省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6.成人学生。
六、审批
教学管理部将通过初审的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公示5天。
七、其他
1.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教学管理部负责办理转学籍手续,转入专业的二级学院负责选课手续,学生工作部负责协调办理学生宿舍和管理等其他方面手续。
2.学生转专业后,从转入新专业起,按照新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3.本方案与上级部门发布相关冲突,以上级部门发布文件为准。
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原办法同时废止。
二、沈阳工学院所有专业一览表
类别 | 专业名称 |
---|---|
金融学类(本) | 金融学(国际项目) 金融学 |
新闻传播学类(本) | 网络与新媒体 |
机械类(本) | 智能制造工程 工业设计 汽车服务工程 车辆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机械电子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电气类(本)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子信息类(本) | 电子信息类 |
自动化类(本) | 机器人工程 自动化 |
计算机类(本)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学院) 计算机类 智能科学与技术 |
土木类(本)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智能建造 |
水利类(本) | 水利水电工程 |
测绘类(本) | 测绘工程 |
兵器类(本) | 兵器类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本) | 环境工程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本) | 食品质量与安全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建筑类(本) | 风景园林 |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本) | 安全工程 |
生物工程类(本) | 生物工程 |
植物生产类(本) | 园艺 农学 |
动物生产类(本) | 动物科学 |
动物医学类(本) | 动物医学 |
林学类(本) | 园林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本)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工商管理类(本) | 会计学(国际项目) 工商管理(国际学院) 工商管理 市场营销 会计学 人力资源管理 |
农业经济管理类(本) | 农林经济管理 |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本) | 物流管理 |
旅游管理类(本) | 酒店管理 |
戏剧与影视学类(本) | 表演 动画 |
设计学类(本) | 设计学类 |
其他(本)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国际学院) 会计 数控技术 计算机网络技术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汽车营销与服务 机电一体化技术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